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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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13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8-24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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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京01民终321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376元,由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26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京0107民初15978号 | 原告 | 原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 被告: 北京北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30元,由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却拒不交纳或逾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未提出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01-14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鄂07民终214号 | 上诉人 | - | 2974920.38 | 一、撤销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2018)鄂0703民初236号民事判决,;
二、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给付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货款1306726.8元,利息180733.39元;
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支付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违约金392304.71元;
四、以上二、三相抵,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1095155.48元及利息(利息损失以1095155.48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自2018年3月1日算至偿付之日止);
五、驳回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9066元,由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378元,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15688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451元减半收取8226元,由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4974元,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25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759元,由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527.7元,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8231.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5-30 |
4 | 其他 | (2018)新4021执600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新4021民初317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1-30 |
5 | 其他 | (2018)鄂0703民初236号 | 原告 | - | 2613453.6 | 一、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反诉被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货款1306726.8元;
二、原告(反诉被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支付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违约金517578.15元;
三、以上一、二相抵,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789148.65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本诉受理费19066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378元,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15688元;本案案件反诉受理费16451元减半收取8226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4974元,原告(反诉被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2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晋0105民初429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 被告: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156667 | 准许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21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7605元,由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9-1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0602执216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0-08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绍越袍商初字第67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 被告: 浙江广立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 | 103751.7 | 一、被告浙江广立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货款103751.7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上述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5.5元,由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88.5元,由被告浙江广立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17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结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2531元(具体金额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款汇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09×××13-9008,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10-28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阿左商乌初字第47号 | 原告 | 原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 被告: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134166 | 一、被告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支付货款134166元;
二、驳回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0元,由被告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92元,由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15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阿左商乌初字第46号 | 原告 | 原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 被告: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134166 | 一、被告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支付货款134166元;
二、驳回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0元,由被告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92元,由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负担3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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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鄂07民终214号 | 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11 | |
2 | -- | (2015)绍越袍商初字第67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格板分公司 被告: 浙江广立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5-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