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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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皖05破申5号 | 申请人 | - | -- | 一、受理上海通邦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对马鞍山然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二、本案指定由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3-01-13 |
2 | 其他 | (2021)皖05执复33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予W某某撤回执行复议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5-24 |
3 | 合同纠纷 | (2021)皖0503执异53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异议申请人W某某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4-06 |
4 | 合同纠纷 | (2019)皖0503执116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23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皖0503民初328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通邦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马鞍山然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 | 被告马鞍山然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通邦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借款10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共计110000元,并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从2016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3500元,由被告马鞍山然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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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股东出资纠纷 | Z某某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2 | 裁判文书 | 股东出资纠纷 | Z某某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4-1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东出资纠纷 | Z某某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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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皖0503民初315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上海通邦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然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0-13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皖0503民初328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通邦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马鞍山然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2018-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