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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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推送数据,2024年01月08日,粤VU4292重型厢式货车途经揭阳市梅云(S236K11+406)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经现场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四轴货车,车货总重39.51吨,限重36.000吨,超限3.510吨。2024年01月29日,当事人委托易景壮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4年01月08日,驾驶员黄江虎驾驶粤VU4292重型厢式货车,从汕尾市运载零担至揭阳市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 1500 |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 2024-01-29 | 粤揭交罚202400095号 | |
2 | 当事人的主要负责人(门姐)在任期间,没有参加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聘书等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10000 | 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3-16 | 粤揭东交罚202300100号 | |
3 | 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VN3796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5000 | 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2-08 | 粤汕澄交罚202300009号 | |
4 | 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VN3796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5000 | 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2-08 | 粤汕澄交罚〔2023〕00009号 | |
5 | 2021年04月29日22时27分,在潮州市潮安区凤塘池樟监测点(国道G539线K11+600m处)检测到粤VN3769重型厢式货车车货总重43.382吨,轴数4轴,限重36.000吨,超限7.382吨。经查实,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VN3769重型厢式货车运载指标超过规定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监测点抓拍图片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0.35(万元) | -- |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 2021-07-07 | 粤潮安交罚〔2021〕00471号 | |
6 | 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VN3617重型货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 罚款5000元 | 5000 | 普宁交通运输局 | 2018-11-07 | 粤揭普交罚〔2018〕01013号 | |
7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11-07 | -- | |
8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8-11-07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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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8-11-07 |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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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粤52民终165号 | 被告 | - | 4809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8514元,鉴定费1450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8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粤5203民初171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1 被告: L某某,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惠州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 | 3020000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112万元。
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190万元。
三、驳回原告H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010元,由原告H某某1负担7030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担13980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0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粤52民终536号 | 被上诉人 | - | 670500 | 一、撤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2018)粤5203民初23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5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8-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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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粤5103民初205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Z某某,L某某,T某某,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粤5103民初205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Z某某,L某某,T某某,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粤5203民初171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揭阳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惠州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L某某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2018-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