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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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82727 | (2024)闽0602执1870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2 | 700 | (2024)闽0602执1446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3 | 1891 | (2024)闽0602执1445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4 | 700 | (2024)闽0602执1444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5 | 131463 | (2024)闽0602执1020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6 | 358510 | (2024)闽0602执1021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7 | 164365 | (2024)闽0602执1019号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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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Z-16930000269000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三级资质证书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三级资质证书 | 2021-04-12 | 2099-12-31 |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91350600M0000HHH43 | 营业执照 | 在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以东,金峰北路以北(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从事综合性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出售;自有房产租赁服务;物业服务;从事商贸城相应的企划推广、信息咨询服务。 ...更多 | 2015-07-10 | 2065-07-09 |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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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闽0602民初346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被告: W某某,L某某,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404252.93 | 一、被告W某某、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48916.61元及利息3547.36元、复利8.60元、罚息17.95元并自2022年6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合同计付利息、罚息、复利。二、被告W某某、L某某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个人微贷自助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1260元、复利7.41元、罚息495元并自2022年6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付的罚息、复利。三、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有权以被告W某某提供的抵押物【址于漳州市芗城区××路××号××期××幢××号产权证号闽(2020)芗城区不动产权第0××4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W某某上述第一项债务。四、被告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对被告W某某、L某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可以向被告W某某、被告L某某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363.7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681.85元,由被告W某某、被告L某某、被告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12 |
2 | 合同纠纷 | (2023)闽0602民初344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被告: W某某,W某某,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331909.03 | 一、被告W某某、被告W某某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借款本金320400.15元及利息10724.94元、罚息531.55元、复利252.39元并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前述合同约定标准计付自2022年06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二、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有权以被告W某某、W某某提供的抵押物【址于芗城区××路××号××城一期A13幢D18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芗城区不动产权第0××6号、闽(2019)芗城区不动产权第0××7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W某某、W某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三、被告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对被告W某某、被告W某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可以向被告W某某、被告W某某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278.6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139.3元,由被告W某某、被告W某某、被告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12 |
3 | 合同纠纷 | (2022)闽06民终4111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11-28 |
4 | -- | (2022)闽0602民初706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67840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L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租金67840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0.8元,减半收取790.4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4 |
5 | -- | (2022)闽0602民初706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Q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37876.55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X某某、Q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止的租金37876.55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X某某、Q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6.5元,减半收取408.25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4 |
6 | -- | (2022)闽0602民初706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105603.39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C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的租金105603.39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1元,减半收取1225.5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4 |
7 | -- | (2022)闽0602民初706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Y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88973.22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H某某、Y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止的租金88973.22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H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48.7元,减半收取1024.35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09 |
8 | -- | (2022)闽0602民初706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61192.74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L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止的租金61192.74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9.2元,减半收取679.6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09 |
9 | -- | (2022)闽0602民初722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199219.58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Z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止的租金199219.58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84.4元,减半收取2142.2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09 |
10 | -- | (2022)闽0602民初706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L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56760 | 一、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C某某、L某某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7月5日止的租金56760元及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C某某、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3.6元,减半收取636.8元,由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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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3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4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5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6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7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8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9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委托合同纠纷 |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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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2 | -- | (2024)闽0602民初2207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3 | -- | (2024)闽0602民初61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4 | -- | (2024)闽0602民初61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5 | -- | (2024)闽0602民初62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6 | -- | (2024)闽0602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7 | -- | (2024)闽0602民初61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8 | -- | (2024)闽0602民初611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9 | -- | (2024)闽0602民初62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10 | -- | (2024)闽0602民初61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漳州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漳州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