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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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1802行初8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9-05 |
2 | 合同纠纷 | (2021)皖1802执恢23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19 |
3 | -- | (2020)皖1802执137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14 |
4 | -- | (2020)皖1802执1376号 | 申请人 | - | -- | 将被执行人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更多 | 2020-07-30 |
5 | -- | (2019)皖1802执3180号 | 申请人 | - | 29296353.72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4648176.8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4648176.86元的财产,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7-08 |
6 | -- | (2018)皖1802民初6581号 | 原告 | 原告: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 被告: 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50000 | 一、被告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停产停业损失费至2019年6月30日止为535万元,此后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回迁办公楼交付日止按10万元/月计算;
二、驳回原告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300元(缓交),保全费5000元,合计181300元,三原告负担146480元,被告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48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6 |
7 | -- | (2018)皖1802民初6582号 | 原告 | 原告: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 被告: 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942301.86 | 一、解除原告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与被告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2-1348号《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关于产权调换及《驻芜管理处与芜湖鼎业房地产公司联席会议纪要》中关于回迁门面房的约定;
二、被告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拆迁补偿余款7942301.8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自2011年3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297元(缓交),保全费5000元,合计99297元,由被告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25 |
8 | -- | (2019)皖民终527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P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4-04 |
9 | -- | (2019)皖18民辖终12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18)皖1802民初6581号之二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3-18 |
10 | -- | (2019)皖18民辖终10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18)皖1802民初6582号之二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3-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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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皖1802行初91号 | 其他 | -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2 | 其他 | (2023)皖1802行初87号 | 其他 | -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3 | -- | (2019)皖1802民初6581、6582号 | 原告 | 原告: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 被告: 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6-14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远望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宣城市财政局 |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