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 | 1.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764平方米蔡园镇玄家洼村集体土地。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3.没收764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更多 | 15280 | 迁安市蔡园镇人民政府 | 2021-12-10 | 唐迁安蔡园罚决〔2021〕11042号 | |
2 | -100m主巷道未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 单位:2.5万元 个人:0.7万元 | -- | 迁安市应急管理局 | 2020-07-15 | (冀唐迁安)安监罚〔2020〕察一013-1号,(单位)(冀唐迁安)安监罚〔2020〕察一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