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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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登字﹝2023﹞第5747号 | 登记通知书 | 公司类型变更,章程备案,股东变更 | 2017-11-03 | 2037-11-02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罗建规﹝2018﹞3号 | 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含管线综合设计方案联审) | 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含管线综合设计方案联审) | 2018-01-16 | 2099-12-31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6536620180402299950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 | 2018-04-04 | 2099-12-31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罗国税许准字[2017]第171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更多 | -- | 2099-12-31 | 罗源县国家税务局 | |
5 | 建字第3501232018000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及单位变更名称变更) | 2018-03-28 | 2099-12-31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罗环保评﹝2018﹞3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审批意见:<br>罗环保评〔2018〕3号<br>一、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荣?悦璟台项目位于罗源县凤山镇岐阳片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164m2,共建设7栋高层住宅和2栋多层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51983.59m2;共计规划住户1057户;主要以居住功能为主,不设置餐饮区和商业区。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工程建设。<br>二、要求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br>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项目场地边界四周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实行封闭式施工,并在围挡上方设置喷淋洒水降尘设施,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在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午、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应报我局审批。污染防治内容应列入施工承包和监理合同中。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施工期粉尘及扬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br>2、雨污分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由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br>3、发电机烟气、厨房油烟等废气由专用竖井引至楼房屋顶高空排放,化粪池、地下室等排气筒的设置应避开敏感目标。<br>4、加强噪声管理,发电机房、水泵房、风机、配电室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在城市道路一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a类标准,其它区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br>5、做好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应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br>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br>四、县环境监察大队应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br><br><br>罗源县环境保护局<br>2018年1月9日<br> ...更多 | 2018-02-09 | 2099-12-31 |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 |
7 | 350123100048575 | -- | 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的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商业运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承办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37-11-02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罗建消验字﹝2020﹞第0007号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2020-12-03 | 2099-12-31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地字第3501232018000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扩征建设用地) | 2018-01-19 | 2099-12-31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罗水利批﹝2018﹞9号 | 关于《正荣·悦璟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关于《正荣·悦璟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2018-04-17 | 2099-12-31 | 罗源县水利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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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闽0123民初1073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6939290.1 | 一、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3526431.05元,并支付违约金(以3412859.05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4日起;以113572元为基数2022年4月29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在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3412859.05元范围内对其承建的案涉桩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037元,减半收取计18018.5元,由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96.5元,由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75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3 |
2 | 其他 | (2022)闽0123执207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2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闽0123民初2543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荣(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84629.17 | 一、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84629.17元及违约金(其中货款277567.44元自2021年12月5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违约金,货款107061.73元自2021年12月21日起按年利率3.8%计算违约金,均计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65元,减半收取计3932.5元,由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24 |
4 | 合同纠纷 | (2022)闽0123民初236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荣(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48866.68 | 一、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33,866.68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二、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律师费15,000元;三、驳回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71元,减半收取计3385.5元,由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4元,由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261.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28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闽0123民初1915号 | 被告 | 原告: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荣(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3076.3 | 一、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并待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向其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十日内向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支付电梯安装工程尾款233,076.3元;二、驳回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96元,减半收取计2398元,由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8 |
6 | 合同纠纷 | (2022)闽0123民初1774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好乐园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荣(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福州好乐园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福州好乐园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8-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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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厦门金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G某某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2 | -- | (2024)闽0123民初12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金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张向明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4-01-18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闽0123民初182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被告: Z某某,C某某,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8-29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闽0123民初182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被告: Z某某,C某某,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8-29 | |
6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伍鼎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5-31 | |
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闽0123民初124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伍景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5-31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5-23 | |
9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10 | 合同纠纷 | (2023)闽0123民初106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好家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罗源县人民法院 | 2023-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