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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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2024﹞23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4年第四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4-04-25 | 2027-04-25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信建审﹝2023﹞8号 | 关于公布2023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更多 | 2023-09-22 | 2028-09-22 |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起27豫S04792(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按台(套)登记 | 2022-06-13 | 2099-12-31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91411500553154413M | 企业登记 | 企业登记 | 2010-03-24 | 2099-12-31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起27豫S07617(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按台(套)登记 | 2022-09-05 | 2099-12-31 |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罗城管执(占)字第0006号 | 临时占用道路许可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二)项: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 ...更多 | 2022-11-12 | 2024-12-31 | 罗山县城市管理局 | |
7 | 411500000003100 | -- |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 | -- | -- | 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8 | 信平地税税通〔2018〕769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信阳市平桥区地方税务局 | |
9 | 2017-411503-50-03-001854 | -- |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该项目租赁用地35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涉及公路、市政、水利等方面工程质量检测,建设检测车间3000平方米,工艺设备:取样--送样--检测--检测报告。建设环保型沥青拌合站,LBX-3000型沥青生产线一条,其中包括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等附属设施。年产沥青混合料2万方。 主要设备:电气设备、拌合楼。随着公路事业发展,沥青拌合站及工程质量检测前景广阔,效益良好。 ...更多 | -- | -- | 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10 | 起27豫S01820(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2-03-11 | 2099-12-31 |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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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503民初6521号 | 被告 | 原告: 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287054.8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87054.8元及逾期利息(以287054.8元为本金,从2022年7月15日起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03元,由被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15 |
2 | 合同纠纷 | (2022)豫1503民初2051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X某某 | 327057.12 | 一、被告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27057.12元及违约金(分别以285745.41元、41311.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70%,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二、驳回原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51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010元,原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02 |
3 | 合同纠纷 | (2022)豫1522民初1220-1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628.00元,减半收取计5314.00元,由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4-26 |
4 | 合同纠纷 | (2022)豫15民申144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22-04-24 |
5 | 合同纠纷 | (2022)豫1522民初1012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P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6710元,减半收取3355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3-28 |
6 | 合同纠纷 | (2021)豫1526民初2417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河南地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813908 | 一、被告河南地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906954元,其中1849745.38元(1906954元X97%)自2020年11月30日起计算利息(年息15.4%)至款清之日止;57208.62元(1906954元X3%)自2021年12月7日开始计算违约金(按照年息15.4%标准)至款清之日止(已经支付的50万元先行偿还利息);
二、驳回原告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9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南地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17 |
7 | 其他 | (2021)豫1503执3323号 | 其他 | - | -- | -- | 2021-12-02 |
8 | 其他 | (2021)豫1503执309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11-19 |
9 | 其他 | (2021)豫15民辖终18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11-01 |
10 | 其他 | (2021)豫1502执恢540号 | 其他 | - | -- | -- | 2021-10-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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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上诉人 | -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丰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1-09 | |
3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固始县人民法院 | 2023-09-15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信阳大宽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豫1524民初1495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丰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7-21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丰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7-21 | |
7 | 劳动争议 | (2023)豫1503民初623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J某某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7-13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豫1524民初1495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丰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5-2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豫15民终2045号 | 上诉人 | -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信阳欣合商砼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