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
李奀华
913611000910577817
22000万元人民币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火车站站前大道松山安置小区第1栋1楼第10直-14直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0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1项;拟建项目1项。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1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21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1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9

    中标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1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2016-07-07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2016-09-30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中国 1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913611000910577817
新标准
设立通知书
农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与开发;农业科技开发;会展服务;农作物种植与销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管理;林产品、苗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2014-01-14
2064-01-08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地字第2020028号
新标准
马尾街(融创路—货场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20-09-04
2099-12-31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3
地字第2020011号
新标准
上饶市丰谷花苑安置小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20-05-14
2099-12-31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4
赣林地审字【2019】0553号
新标准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上饶市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2019-04-16
2099-12-31
江西省林业局
5
用字第2020039号
新标准
马尾街(融创路—货场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020-08-14
2099-12-31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6
赣林地审字【2019】0383号
新标准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上饶市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2019-03-26
2099-12-31
江西省林业局
7
建字第361100202100384号
新标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上饶市货场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021-05-26
2099-12-31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8
建字第2020397号
新标准
马尾街(融创路-货场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12-10
2099-12-31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9
地字第2020010号
新标准
上饶市花博雅苑安置小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20-05-14
2099-12-31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10
暂缺
旧标准
--
准予许可
--
2099-12-30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1)赣11民终2665号
被上诉人
-
328000
一、维持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1)赣1102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被告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设计费328000元;驳回原告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1)赣1102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28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3.85%的基础上浮50%进行计算,直至该款项付清时为止); 三、驳回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450元,财产保全费46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98元,合计14213元,由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528元,由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6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2-02-21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2021)赣1102民初3697号
被告
原告:
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2021-07-30
2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2021)赣1102民初3697号
被告
原告:
杭州人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