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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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监理工程师未满足考勤要求。 | -0.1分 | --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02 | -- | |
2 | 该项目未绘制电子围栏 | -0.1分 | --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12 | -- | |
3 | 该工程未按要求配置总监理工程师。 | -0.2分 | --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12 | -- | |
4 | 1.市外企业驻佛山机构没有设置办公场所的2.管理人员不到位的 | 扣21分 | --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4-22 | -- | |
5 | 2021年5月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十差”工地 | -- | --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6-21 | 成住建通〔2021〕10号 | |
6 | 1.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2.检查发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岗,没有委托或委托无资格的人员担任的 ...更多 | 扣12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18-04-28 | -- | |
7 | 1.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扣5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18-04-02 | -- | |
8 | 监理单位在2017年度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值排名前5名 | 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有效期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算一年,黑名单管控有效期限内省厅将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予以相应的备案限制。 ...更多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8-03-15 | 闽建建〔2018〕11号 | |
9 | 1.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扣5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18-01-30 | -- | |
10 | 1.检查发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岗,没有委托或委托无资格的人员担任的 | 扣12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17-10-2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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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第120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专业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 批准,专业资质电力工程乙级 批准 | 2021-08-25 | 2024-07-24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21年第89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 批准 | 2021-07-01 | 2024-07-24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19年第91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批准 | 2019-07-24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020年第72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 批准 | 2020-05-27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2020年第72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 批准 | 2020-05-27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2019年第91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批准 | 2019-07-24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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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川0114民初9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L某某,成都万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148461.22 |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18726.2元;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H某某9735.02元;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L某某20000元;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H某某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执行时一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7-03-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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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销售分公司 被告: 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成都万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8-24 | |
2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销售分公司 被告: 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成都万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8-23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销售分公司 被告: 成都万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 | -- | 2022-08-23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川0114民初9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L某某,成都万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新都区人民法院 | 2017-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