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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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12-21 | -- | |
2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11-23 | -- | |
3 | 监理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彭雪冬】,专业监理工程师【朱胜林】,不在施工现场 | 由视频监控中心签发编号为0000696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按市不良行为记分办法扣分7分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07 | -- | |
4 |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资料弄虚作假的 | 警示开始日期:2023-09-06;警示结束日期:2023-11-05;警示类型:黄色警示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14 | -- | |
5 | 2022年5月26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山语湖美景大道西侧山语湖翰文府项目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现场一名工人厉冬冬在装修过程中从脚手架高处坠落受伤。该装饰工程监理单位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督促从业人员佩戴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事故隐患的行为。 ...更多 | 给予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30000 |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 2023-09-27 | (南海)应急罚〔2023〕461号 | |
6 | 2022年5月26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山语湖美景大道西侧山语湖翰文府项目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现场一名工人厉冬冬在装修过程中从脚手架高处坠落受伤。该装饰工程监理单位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督促从业人员佩戴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事故隐患的行为。 ...更多 | 给予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30000 |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 2023-09-27 | (南海)应急罚2023461号 | |
7 |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监督机构报告的 | 警示开始日期:2023-08-21;警示结束日期:2023-10-20;警示类型:黄色警示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9-27 | -- | |
8 | 项目总监不在岗履职或特殊天气条件下(台风白色、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项目总监未在岗值守的 | 警示开始日期:2023-07-26;警示结束日期:2023-09-25;警示类型:黄色警示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9-07 | -- | |
9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2023-09-05 | -- | |
10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8-18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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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40112201912120302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荔景小区微改造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荔景小区微改造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2019-12-12 | 2099-12-31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
2 | HN2214081500009 | -- | 省外招标代理首次备案 | -- | 2099-12-3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3 | 440112201912180302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荔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荔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2019-12-18 | 2099-12-31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
4 | 06202107080949 | 通知书 | 经营范围,章程备案 | 1995-09-29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06201803260027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6 | 粤建许质穗准﹝2022﹞1082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2-06-02 | 2025-06-02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440112202011040401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机关村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2020-11-04 | 2099-12-31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
8 | 编号44142420170930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2022年7月12日项目总监张职辉变更为张渝州,合同工期延长为2022年12月31日 | 2022-07-22 | 2099-12-31 |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粤建许穗准﹝2020﹞1068号 |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认定 | 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延续 | 2020-12-18 | 2025-12-18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440111202010290301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 广东省地质档案地质灾害抢险应急中心科研基地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2020-10-29 | 2099-12-31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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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5303民初79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云浮市贝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19600 | 被告云浮市贝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咨询费余款319600元。
二、驳回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53元(该款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已预交),保全费2675元,由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担3670元,被告云浮市贝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458元。对于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已预交的受理费3670元,本院予以退回;对于被告云浮市贝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的7458元,被告云浮市贝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01 |
2 | -- | (2023)粤1802民初766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清远苏宁易购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6-12 |
3 | -- | (2023)粤0604民初693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38322.83 | 一、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38322.8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拖欠款项为基数自2021年9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但年利率标准最高不超过原告主张的3.85%);二、驳回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43元,由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负担413元。因原告已向本院预缴了该费用,故本院在判决生效后依申请退回413元给原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申领缴费通知书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案件受理费413元,逾期不缴,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23 |
4 | -- | (2023)粤0606民初1090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1802.87 | 一、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1802.87元及利息(从2021年9月1日开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99.2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担19.21元,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全部义务。逾期未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或本院移送,将依法对义务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人员成为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和被列入失信名单等信息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 ...更多 | 2023-05-11 |
5 | -- | (2023)粤0606民初11160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19306.4 | 一、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9306.4元并以所欠工程款为基数自2021年11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75.34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75.3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由法院直接向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全部义务。逾期未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或本院移送,将依法对义务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人员成为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和被列入失信名单等信息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 ...更多 | 2023-05-06 |
6 | -- | (2023)闽0881民初184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龙岩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 180933.32 | 一、龙岩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0933.32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的利息(其中以143580.39元为本金从2020年11月24日起计算,其中37352.93元为本金从2021年12月7日起计算,分别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3.3元,减半收取2151.65元,由龙岩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27 |
7 | -- | (2023)闽0802民初2786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龙岩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 108135.04 | 龙岩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尚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工程款108135.04元及支付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款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10元,减半收取计1305元,由龙岩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8 |
8 | 其他 | (2022)粤1971民初25184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19591.6 | 一、被告东莞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19591.6元及利息(利息以219591.6元为本金,从2022年1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316.31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6 |
9 | 其他 | (2022)粤0604民初9207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38038.41 | 一、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238038.41元及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其中以89009.00元为本金,自2021年7月9日起计算;以52049.68元为本金,自2021年8月19日起计算;以82564.13元为本金,自2021年10月30日起计算;以14415.60元作为本金,自2021年12月17日起计算;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435元,由被告佛山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负担。该受理费原告已向本院预交,对于被告应负担的部分,原告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本院申请退回。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申领缴费通知书并缴纳应由其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435元,逾期不缴,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01 |
10 | 其他 | (2022)粤0204民初86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韶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 | 准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55元,由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4-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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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H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2003号苏宁办公楼1009房)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住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2003号苏宁办公楼1009房)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动合同纠纷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29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事 | R某某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3 | |
8 | 地方法院公告 | 姓名权纠纷 | 广州市博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22-12-29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姓名权纠纷 | 广州市博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22-11-16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R某某、广东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惠东县亨柏地产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2022-06-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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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12民初156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2 | -- | (2024)粤0112民初156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3 | -- | (2024)粤0106立1648号 | 第三人 | 原告: M某某,L某某,Z某某,G某某,L某某 被告: R某某,广东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4 | -- | (2024)粤0106民初10271号 | 第三人 | 原告: M某某,L某某,Z某某,G某某,L某某 被告: R某某,H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5 | -- | (2024)粤0106立1648号 | 第三人 | 原告: M某某,L某某,Z某某,G某某,L某某 被告: R某某,H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6 | -- | (2024)粤0106立1648号 | 其他 | 原告: G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Z某某 被告: H某某,R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7 | -- | (2024)粤0106立1648号 | 第三人 | 原告: M某某,L某某,Z某某,G某某,L某某 被告: R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8 | -- | (2024)皖0211民初742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 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9 | -- | (2024)粤0112民初1560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10 | -- | (2024)粤0112民初1560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苏宁红孩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