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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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卸料平台外架未进行加固处理,有重大变形安全隐患(14#楼) | 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15000 | 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1-06 | 威综执建罚决〔2023〕11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判决书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8-12 | 〔2022〕川10民终638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告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威远县明姝租赁站支付租金197978.3元及截止2022年3月期间的违约金20380.18元,之后违约金以197978.3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88元,保全费1620元,共计3908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2022〕川1024民初1018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告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威远县顺兰租赁站支付租金532417.14元及截止2022年3月期间的违约金31428.21元,之后违约金以532417.14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19元,保全费3370元,共计8089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2022〕川1024民初1019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告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威远县芸祥租赁站支付租金248739.32元及截止2022年3月期间的违约金25764.17元,之后违约金以248739.32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09元,保全费1905元,共计4614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2022〕川1024民初1020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告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威远县华翔建材租赁站支付租金187296.71元及截止2022年3月期间的违约金18457.73元,之后违约金以187296.71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193元,保全费1555元,共计374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2022〕川1024民初1022号 | |
7 | 临时使用林地逾期未恢复 | 罚款53400元;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53400 | 汉源县林业局 | 2022-05-20 | 汉林罚决字〔2022〕第36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书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5-19 | 〔2021〕川1024民初974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调解书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3-24 | 〔2021〕川1024民初2137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书 | --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2-02-23 | 〔2021〕川1024民初2146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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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36302 | (2024)川1024执244号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2-23 |
2 | 71235 | (2024)川1024执241号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2-22 |
3 | 111573 | (2024)川0112执781号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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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第177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7-11-27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230728013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批准 | 2023-07-28 | 2026-07-28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20年第133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批准 | 2020-09-16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020年第123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20-08-26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2020年第133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批准 | 2020-09-16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2020年第123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20-08-26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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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川1024执115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2121094.56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2121094.5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执行人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向申请执行人C某某清偿;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21 |
2 | 其他 | (2022)川1002执恢47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08 |
3 | 劳动争议 | (2022)川1024执105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川1024执1057号案件的执行。因撤销执行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二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25 |
4 | 其他 | (2022)川1024执恢634号 | 其他 | - | -- | -- | 2022-08-09 |
5 | 其他 | (2022)川1002执17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7-20 |
6 | 其他 | (2022)川1024执853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6-29 |
7 | 劳动争议 | (2022)川1024执3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89819.57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89819.5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5元,被执行人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向申请执行人W某某清偿;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27 |
8 | 合同纠纷 | (2022)川1024执64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30000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30000元,被执行人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偿;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24 |
9 | 其他 | (2022)川1024执26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67557.25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款项67557.25元及利息等费用,被执行人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向申请执行人C某某清偿;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24 |
10 | 其他 | (2022)川1024执26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114565.1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款项114565.1元及利息等费用,被执行人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向申请执行人L某某清偿;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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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1024行初21号 | 其他 | 原告: 四川三聚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2 | -- | (2024)川1024行初21号 | 其他 | 原告: 四川三聚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5-22 | |
3 | -- | (2023)川民终661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大川压缩机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4 | -- | (2024)川1024民初1094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四川三聚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彬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5 | -- | (2024)川1024民初1094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四川三聚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彬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6 | -- | (2024)川1024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钰珈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四川三聚龙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7 | -- | (2024)川1024民初611号 | 被告 | 原告: 威远县新建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吉生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8 | -- | (2024)川1024民初55号 | 被告 | 原告: 威远县广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1-22 | |
9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川0112民初8094号 | 被告 | 原告: 龙泉驿区龙泉街办瑞龙机械租赁服务部 被告: 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川1024民初2421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宜宾市彬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三聚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鑫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3-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