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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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1家企业的10218项资质(9月6日数据)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更多 | 不合格资质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投递结果:投递结果反馈-妥投 ...更多 | -- | 沈阳城乡建设局 | 2023-10-18 | -- | |
2 | 泰杭建工(辽宁)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不合格 ...更多 | 责令不合格资质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以沈阳市建筑工程智慧监管和诚信管理平台查询为准。现予以公告。 | --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2023-10-17 | -- | |
3 | 企业的资质(9月6日数据)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 责令不合格资质企业限期整改 | --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2023-10-17 | -- | |
4 | 违规-逾期未申报 | 100 | -- | 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泉园税务所 | 2015-04-08 | 沈河国简罚〔2015〕24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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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水质安﹝2016﹞367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更多 | 2016-12-21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
2 | 202108020027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二级 | 2021-08-12 | 2024-08-12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
3 | 辽水质安﹝2017﹞3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新申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新申请 ...更多 | 2017-01-18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
4 | 202201070016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公路工程·二级 | 2022-01-25 | 2025-01-25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
5 | 无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更多 | 2021-12-13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
6 | 202105250044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电力工程·三级 | 2021-06-09 | 2024-06-09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
7 | 210100000012715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0-07-13 | 2028-03-13 |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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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辽1021民初212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257226.14 | 被告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工程款254163.14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19元,原告已经预交,由被告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负担255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日向辽阳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退回原告306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06 |
2 | 其他 | (2020)辽0304执恢29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0)辽0304执恢2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03 |
3 | 合同纠纷 | (2020)辽1224民初34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图县水利局 | 159300 | 准予原告Y某某撤回对被告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图县水利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486元,全部退还给原告 ...更多 | 2020-04-17 |
4 | 其他 | (2019)辽0304执43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11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辽01民终6280号 | 被告 | - | 615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39元,由Z某某、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5-23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沈中民一终字第01882号 | 被上诉人 | - | 60720 | 驳回W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18元,减半收取659元,由W某某负担。
宣判后,W某某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认定我在乘坐Z某某、W某某雇佣的车辆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我受伤的事实正确,但对原审法院作出我并非从事雇佣活动,亦不是在下班途中对雇主的利益承担保护责任,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的认定存在异议,我因交通事故受伤虽发生在下班回家途中,但Z某某、W某某负责劳务人员上下班的接送,我乘坐其二人指定的车辆上下班与履行职务有着密切关联性,因此我下班回家途中遭受人身损害,应由雇主Z某某、W某某承担赔偿责任。L某某、威远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故对W某某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Z某某、W某某二审辩称,W某某受伤并不是在从事雇佣劳动活动过程中受伤,而是在下班途中受伤,受伤的过程既未从事雇佣活动,也与雇佣活动无关,也不是为了雇主利益承担责任。W某某受伤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依法应该由肇事方承担责任。W某某在此案诉讼之前已经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已经由康平县法院调解结案,故W某某的上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其上诉请求。同意原审判决,请求维持原判。
L某某二审辩称,同意Z某某、W某某意见。
威远公司二审辩称,本案原审法院未通知到我单位到庭,本案案卷中工程合同的公章不是我单位的公章,是伪造的,这个工程不是我单位的,我单位未发包过这个工程。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Z某某、W某某作为从事雇佣活动的W某某的雇主及作为驾驶车辆接送W某某上下班的司机G某某的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威远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上述争议焦点所涉及的基础事实原审法院未予查清,故本案应发回重审,重审时在查清上述事实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依法裁判。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康平县人民法院(2015)康民初字第342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康平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8元退还W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1-09 |
7 | 劳动争议 | (2014)法民二初字第51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予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1-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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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辽0113民初4645号 | 原告 | 原告: 泰杭建工(辽宁)有限公司 被告: 沈北新区沈康高速公路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辽0123民初2765号 | 原告 | 原告: 泰杭建工(辽宁)有限公司 被告: 康平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土地储备中心),康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辽0403民初1827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