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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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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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7000511﹞公司备案﹝2022﹞第10140001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1996-04-09 | 2099-12-31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苏防许准字[ 2018 ]第 292号 |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延续 | 2019-01-08 | 2024-01-07 |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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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青2894民初56号 | 被告 | 原告: 敦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茫崖分公司 被告: 茫崖兴元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程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111478.57 | 准许原告敦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茫崖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580.35元,减半收取23790.17元,由原告敦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茫崖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4-12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莒民三初字第5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 229366.77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L某某部分医疗费10000元、误工费7761.60元、护理费11995.20元、伤残赔偿金5376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交通费1000元等经济损失共计85520.80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已经垫付原告医疗费10000元)
二、原告L某某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损失剩余医疗费70945.9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60元共计71505.99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赔偿35752.99元,由被告W某某赔偿35752.99元;
三、原告L某某其他损失法医鉴定费800元、病案查询费17元共计817元,由被告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408.50元,由被告W某某赔偿408.50元;(被告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垫付原告费用25000元)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第一至二项判决内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16元,由被告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000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6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