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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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9月28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和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承包的中铁十五局集团一公司莆炎高速三明段YA13项目部混凝土拌合站及污水处理点管理工程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拌合站西侧有一临时弃渣场,堆存弃渣约40-50m³,执法人员在你拌合站深沉池外排口、线路永久排水系统与主线涵洞汇集处、布盂隧道涌水处理设施外排口和项目K193+600弃渣场下方排洪沟处各采水样一瓶,监测结果:拌合站深沉池外排口PH为12.13,SS浓度为104.7mg/L;线路永久排水系统与主线涵洞汇集处PH为11.69SS浓度为170.7mg/L;布盂隧道涌水处理设施外排口PH为10.91,SS浓度为51.2mg/L;项目K193+600弃渣场下方排洪沟处Pb<0.002mg/LZn<0.01mg/L。 ...更多 | 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 150000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 2020-11-23 | 闽明环罚〔2020〕175号 | |
2 | 2018年10月27日上午8时在地铁2号线西洋站施工中用管线将工地地面的泥浆水抽排放入河,造成河面变色约180平方米的违法事实 ...更多 |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 30000 |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8-12-14 | 榕建内河罚字〔2018〕第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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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丰国税许准字〔2017〕第441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申报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广丰区国家税务局 | |
2 | 91361100568698894T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船舶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屋拆迁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1-03-15 | 2031-03-14 |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3608242023030304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新干县洋峰街道(垦殖场)便民服务中心及万寿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 | 2023-03-03 | 2099-12-31 | 吉安市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1331000052404030000001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2024-04-03 | 2099-12-31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 |
5 | 赣建审批﹝2024﹞17号 | 关干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告 | 建筑施工 | 2024-03-28 | 2027-03-28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广丰国税许准20164166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广丰区国家税务局 | |
7 | D236054807 | 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2022-01-04 | 2027-01-04 |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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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浙0421执费54号 | 其他 | - | -- | 至此,本院(2021)浙0421民初3560号案件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诉讼费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3)浙0421执费54号申请执行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费执行一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3-08 |
2 | 合同纠纷 | (2022)浙0421执2380号 | 其他 | - | -- | 至此,本院(2021)浙0421民初3560号案件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2)浙0421执2380号申请执行人Y某某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2-12-26 |
3 | 票据纠纷 | (2022)闽0702执256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0-26 |
4 | 票据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398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 | 135430 | 一、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135,430元及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尚欠票据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的利息;二、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8.80元,减半收取1,554.40元,由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15 |
5 | 票据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398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 | 240000 | 一、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240,000元及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尚欠票据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的利息;二、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32元,减半收取2,516元,由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15 |
6 | 票据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21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2-01-19 |
7 | 票据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22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2-01-19 |
8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03民初5732号 | 原告 | - | -- |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江西金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10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江西金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2-16 |
9 | 其他 | (2021)赣1103执1510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8-12 |
10 | 其他 | (2021)赣1103执151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222509.42 | 划拔被执行人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2509.42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7-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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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426民初68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2 | -- | (2024)赣7101民初66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2-23 | |
3 | -- | (2024)赣7101民初66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2-23 | |
4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2023)赣民再221号 | 被申请人 |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5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2023)赣民再221号 | 被申请人 |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211民初121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轩见石化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211民初121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轩见石化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4-17 | |
8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3)闽0702民初40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3-24 | |
9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L某某 被告: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3-24 | |
10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昭德(武夷山)酒店有限公司,福建九欣海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