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禹胜景
91500102559028143E
500万元人民币
-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188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四库业绩1项。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1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3

裁判文书 1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3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信用中国 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J6690000765303
新标准
开户许可证
账户变更
2019-04-03
2099-12-31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

裁判文书 1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8631号
被告
原告:
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
被告:
Z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本案按原告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28元,减半收取514元,由原告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负担
...更多
2022-01-11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8116号
被告
原告:
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
被告:
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4998
被告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货款54998元,并承担从2021年11月1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4元,减半收取587元,由被告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12-29
3
劳务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4707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禹胜景,Z某某,W某某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675元,减半收取1337.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2021-08-06
4
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4352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W某某,Z某某,Z某某
1675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院已收取的诉讼费3350元,退还原告H某某1675元
...更多
2021-08-05
5
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4292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Z某某,Z某某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35元,减半收取617.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2021-07-14
6
合同纠纷
(2020)渝0102执4479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院(2020)渝0102执447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1-02-04
7
合同纠纷
(2020)渝0102民初2331号
被告
原告:
O某某
被告:
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3870
被告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O某某工程款538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8元,减半收取574元,由被告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一份,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07-09
8
侵权责任纠纷
(2020)渝03民终581号
被告
-
528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20元,由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0-06-18
9
合同纠纷
(2020)渝0103民初4977号
被告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被告:
禹胜景,L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60630.55
一、被告Y某某、被告L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支付借款本金562307.20元以及截至2020年5月21日的利息34813.83元以及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罚息和复利1202.32元,并支付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以未还本金562307.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罚息和复利; 二、被告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Y某某、被告L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94元,减半收取计4797元、保全费3417元,合计8214元,由被告Y某某、被告L某某负担8189元,被告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05-25
10
侵权责任纠纷
(2019)渝0102民初844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珂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3488.8
一、被告重庆珂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W某某损失共计101744.40元(此款被告重庆珂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实际承担45000元,还应实际支付56744.40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42元,减半收取1421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426元,由被告重庆珂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Y某某共同负担9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03-27

开庭公告 2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8631号
被告
原告:
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
被告:
Z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2-01-10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8116号
被告
原告:
涪陵区天龙装饰材料经营部
被告:
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1-12-22
3
劳务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4707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Y某某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1-08-26
4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4352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Z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5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1)渝0102民初4292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Z某某,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1-07-14
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0)渝0102民初2331号
被告
原告:
O某某
被告:
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0-09-15
7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0)渝0102民初2331号
被告
原告:
O某某
被告:
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0-06-29
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渝0103民初4977号
被告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被告:
L某某,Y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0-05-21
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渝0103民初4977号
被告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被告:
Y某某,L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0-04-02
10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9)渝0102民初844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重庆景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珂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0-01-1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