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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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5民初8495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泰州市爬强头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900 | 被告泰州市爬强头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9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9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自2021年11月15日起计算到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72元,减半收取8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86元,由被告泰州市爬强头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汇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商业街支行,账号:62×××66。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2-02-0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5民初7238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蟹之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10-13 |
3 | 其他 | (2021)苏1202行初15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财政局 | -- | 准予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 ...更多 | 2021-01-2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5执1414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苏0505民初697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本案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2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5执141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52211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Y某某银行存款52211元。若冻结、扣划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财产权益,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其他到期收益。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10-1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5执异94号 | 申请人 | - | -- | 追加Y某某为(2019)苏0505执1414号案件被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9-1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5执1414号 | 申请人 | - | 52211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鄂州市众康家禽屠宰加工厂银行存款人民币52211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财产权利。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5-3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505民初6973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 51000 | 被告鄂州市众康家禽屠宰加工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000元元及违约金10000元。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商业街支行,账号:9466)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更多 | 2019-01-16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508民初6031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325元,由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3-02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姑苏商初字第1440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木莲酒业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39120 | 被告木莲酒业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1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391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3年9月29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78元,减半收取1139元,由被告木莲酒业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1139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550101040009599。 ...更多 | 2013-12-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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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三肴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8-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袁氏特种水产养殖场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18-03-04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巴菊蟹庄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16-12-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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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5民初8495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泰州市爬强头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2022-02-0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505民初6973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鄂州市众康家禽屠宰加工厂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2019-01-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508民初7562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品味江南大闸蟹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17-11-3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苏州金禾通软件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巴菊蟹庄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17-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