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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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煤灰仓顶部间歇性冒灰尘 | 责令改正情况:改正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万):2万元 | 20000 |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7-27 | 〔2017〕93号 | |
2 | 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起:2020-04-01) | 期限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2020-07-14 | 海口龙华税二局限改〔2020〕1332号 | |
3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 | 通报批评 | -- |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 2020-04-27 | 琼交运建〔2018〕70号 | |
4 | 经查,全市有2310家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没有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报送统计报表的通知》(穗建筑〔2015〕880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19年第二季度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名单见附件)。 ...更多 | 通报,并予以诚信评价扣5分 | --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8-09 | -- | |
5 | 2018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报的企业 | 予以通报 |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7-10 | -- | |
6 | 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开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累计扣7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24号 | |
7 |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所属“交工81”轮于2017年07月15日1900时,靠妥秦皇岛港航五码头,且本航次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条之规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8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东港海事处 | 2017-07-24 | 冀海事罚字〔2017〕04010100001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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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030004121081200000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3030004121081200000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1-08-12 | 2099-12-31 | 秦皇岛市市审批局 | |
2 | PWXZ209 |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的复函 | 你司《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因工程施工需要,结合疏浚土接纳区有关材料有效期,同意本工程施工期自批复之日起延长至2020年5月29日,其中川鼻临时航道启用期间(预计使用至2020年5月12日,以航行通告为准),46SJ、48SJ锚地维护疏浚不作业,42SJ锚地维护疏浚应与临时航道保持至少500米安全距离。二、根据你司提交的材料,工程剩余工程量约29万方,请你司按《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维护疏浚项目(沙角锚地、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施工的函》的要求继续严格做好各项施工管理、通航保障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三、请你司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航道通航和港口生产的影响。本次施工如需延期,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四、涉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手续及管理要求,请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并自觉接受行业部门监管。广州市港务局2020年4月20日(联系人:许祥彬,联系电话:83050278) ...更多 | 2020-04-20 | 2099-12-31 | 广州市港务局 | |
3 | 91130300105252889001U号 | 排污许可核发 | 排污许可核发 | 2023-08-11 | 2028-08-10 |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 |
4 | 空 | -- | 压力管道安装;桥式起重机及门式起重机制造;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工程、堤防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机电设备安装;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航道疏浚;建材试验、机加工;其他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场地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营运船舶修理及改建;船舶拆改、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5 | GZ0074833242004091809167 |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的复函 | 你司《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因工程施工需要,结合疏浚土接纳区有关材料有效期,同意本工程施工期自批复之日起延长至2020年5月29日,其中川鼻临时航道启用期间(预计使用至2020年5月12日,以航行通告为准),46SJ、48SJ锚地维护疏浚不作业,42SJ锚地维护疏浚应与临时航道保持至少500米安全距离。二、根据你司提交的材料,工程剩余工程量约29万方,请你司按《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维护疏浚项目(沙角锚地、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施工的函》的要求继续严格做好各项施工管理、通航保障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三、请你司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航道通航和港口生产的影响。本次施工如需延期,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四、涉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手续及管理要求,请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并自觉接受行业部门监管。广州市港务局2020年4月20日(联系人:许祥彬,联系电话:83050278) ...更多 | 2020-04-20 | 2099-12-31 | 广州市港务局 | |
6 | HZ5455295207b6aa01520b8bb91008c1 | -- | 1台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 | -- | 海南省质监局 | |
7 | 秦审批交准许﹝2020﹞15-0065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0-06-03 | 2025-06-02 | 河北省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 |
8 | GZ0074833241911291425865 |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的复函 | 你司《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维护疏浚项目(沙角锚地、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技术规格书》明确本次维护疏浚范围为沙角42SJ、46SJ、48SJ及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沙角42SJ、46SJ、48SJ锚地半径均为370米,维护水深分别为13.5米、12.5米、9.5米,工程量共43.48万方;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维护水深10米,工程量为0.76万方。同意你司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展上述水域维护疏浚施工,工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0年2月12日。二、原则同意你司提出的施工及疏浚物处理方案:施工投入2组抓斗船开挖、密底运输船运输,其中42SJ西侧、46SJ东侧、48SJ西侧及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由于紧邻主航道,抓斗船抛锚妨碍航道通航,可投入一艘小型耙吸船施工及运输;疏浚土均运至中山市翠亨新区西三围填土区,通过泵船(机)转吹上岸。三、你司应履行施工单位各项职责,重点落实以下施工及通航保障措施:(一)应合法处置工程疏浚土,严禁在港区水域偷卸漏卸;疏浚土开挖及处理全程应有专人监督,并建立装卸和运输台账;应保持施工及运输船舶AIS设备开启,若无法定位应立即停工检修 疏浚土运输应接受我局海港分局(沙角锚地施工)、黄埔分局(大濠洲7#~8#系船浮筒区域施工)的监管,每周向分局报送施工进度、台账及运输船舶轨迹等疏浚物处理相关证明材料。(二)接纳区吹填施工有关事宜以当地环保、海事等各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三)申报船舶清单以外的船舶不得投入本工程,如需调整应提前报备我局。(四)为保障航道通航及施工安全,应就施工影响通航的事宜主动与海事、港口调度、引航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四、涉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手续及管理要求,请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并自觉接受行业部门监管。五、本次施工如需延期,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广州市港务局2019年12月9日(联系人:许祥彬,联系电话:83050278)抄送:广州海事局,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黄埔分局,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广州港引航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 | 2019-12-09 | 2099-12-31 | 广州市港务局 | |
9 | 琼A-T-Ⅳ-12361-A-01-5001-U | 海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3-16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HN120160104084283 | -- | 1台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 | 2099-12-31 | 省质监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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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7民辖终95号 | 其他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12-22 |
2 | -- | (2021)琼72民初32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东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8420540.63 | 一、被告福建东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6474034.91元;
二、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Z某某支付工程款1946505.72元;
三、驳回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第三人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诉讼主张对应的案件受理费144317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为149317元,由被告福建东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122370元,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承担26947元;第三人Z某某诉讼主张对应的案件受理费881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为93100元,由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承担18620元,第三人Z某某承担74480元;鉴定费161800元,由原告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和被告福建东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承担809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3-08-02 |
3 | -- | (2022)桂72执214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桂72执21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3-13 |
4 | 海事海商纠纷 | (2022)鲁72民初342号 | 被告 | 原告: 威海明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秦皇岛酷发船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474746 | 秦皇岛酷发船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威海明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5万元;秦皇岛酷发船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威海明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租金产生的利息24746元;三、驳回威海明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对秦皇岛酷发船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威海明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对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598元,由被告秦皇岛酷发船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983元,原告威海明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361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6-29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冀0306民初580号 | 被告 | 原告: 许某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鑫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安建建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许某撤回对被告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鑫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安建建筑有限公司的诉讼。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许某负担 ...更多 | 2022-04-07 |
6 | 其他 | (2022)冀0225民初593号 | 被告 | 原告: 唐山垚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唐山垚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4-01 |
7 | 其他 | (2022)辽72民初196号 | 原告 | 原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航顺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67400元(原告已预交),退回原告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17 |
8 | 其他 | (2022)辽72民初196号 | 其他 | - | -- | 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 2022-02-16 |
9 | 合同纠纷 | (2022)冀0209民初170号 | 被告 | 原告: 迁安奥特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迁安奥特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1-24 |
10 | 其他 | (2022)辽72执74号 | 其他 | - | 58188569.7 | 责令你三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资工程款及利息计58188569.7元;
二、支付案件执行费125589元 ...更多 | 2022-01-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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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L某某、C某某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1-02-09 | |
2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L某某、C某某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9-03 | |
3 | 裁判文书 | 海洋工程建设合同纠纷 | 海南中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 大连海事法院 | 2019-11-03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C某某 |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 2016-03-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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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琼9027民初864号 | 被告 | 原告: 东方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2 | -- | (2024)吉06民终336号 | 上诉人 | -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3 | -- | (2024)琼9701民初327号 | 被告 | 原告: 洋浦仁和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4 | -- | (2024)琼9701民初327号 | 被告 | 原告: 洋浦仁和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5 | -- | (2024)闽09民终300号 | 被告 | - |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6 | -- | (2024)辽0791民初176号 | 被告 | 原告: 锦州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锦州市滨海新区人民法庭 | 2024-03-20 | |
7 | -- | (2024)琼民终80号 | 上诉人 | -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8 | -- | (2024)辽0791民初176号 | 被告 | 原告: 锦州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锦州市滨海新区人民法庭 | 2024-03-07 | |
9 | -- | (2024)琼97民终240号 | 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10 | -- | (2023)辽0791民初945号 | 被告 | 原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锦州市滨海新区人民法庭 | 2024-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