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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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4月26日市住房城乡建委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小组到巫山县二郎庙承建远和君临江山1#楼、2#楼及地下车库检查发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分别对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开展“两级”安全技术交底。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书面告知义务:(一)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三)违章操作的危害;(四)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五)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六)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的规定。 ...更多 | 处罚款15000元 | 15000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2-05-20 | 巫建罚〔2022〕第11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2020〕渝0156执689号 | |
3 | 你单位2018年签订的一份建设施工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合同金额总计5515765.8元,少缴印花税1654.73元。 ...更多 | 对少缴的印花税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罚款827.35元 | 827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 | 2019-06-29 | 渝税六稽罚〔2019〕100036号 | |
4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 | --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18-12-05 | 〔2018〕渝0237执2649号 | |
5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5万元 | 50000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8-07-23 | (渝)建罚〔2017〕第0117-1号 | |
6 | 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魏剑秋,在诚信评价第三十一、三十二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项目经理均未到岗履职。 | 决定对该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 --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8-03-12 | 渝建〔2018〕114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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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489524 | (2024)渝0240执799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1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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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4)00317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关于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5-06 | 2026-05-05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WU-T00171-WU-2201-001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2022-01-27 | 2099-12-31 | 巫山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 | 渝WU-T00171-WU-2201-001 | 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2022-01-27 | 2099-12-31 | 重庆市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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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渝0240民初466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黄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489524 | 一、被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原告重庆黄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款2489524.00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黄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951.00元,由被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6030.00元,原告重庆黄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92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21 |
2 | 合同纠纷 | (2022)渝02民终3223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巫山县人民法院(2021)渝0237民初435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巫山县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C某某、Y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0018元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621元均予以退回。 ...更多 | 2023-03-08 |
3 | 其他 | (2022)渝0237民初44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巫山县宏鑫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巫山县宏鑫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5342元,减半收取17671元,由巫山县宏鑫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2-09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渝0242民初351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 | 22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按40%计收22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10-09 |
5 | 其他 | (2021)渝0237执保119号 | 被申请人 | - | -- | 冻结被申请人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XXX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相当于人民币XXX元的其他财产。
上述款项的冻结期限均为一年(冻结或查封的起止日期均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存根暨回执上面载明的日期为准)。在冻结期限内,请暂停支付,超出部分或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申请保全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将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提交本院财产保全中心,逾期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本案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依法向本院立案庭提交执行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并由本院依法审查。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保全标的物在重庆市外的,应在冻结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及其相应材料;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由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诉讼案件审结后,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执行申请书中写明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并将财产保全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回执等材料一并提交给执行局。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9-23 |
6 | 其他 | (2021)渝0237财保41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予申请人C某某、Y某某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C某某、Y某某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生效 ...更多 | 2021-08-31 |
7 | 劳动争议 | (2021)渝02民再2号 | 被申请人 | - | 381866.67 | 维持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2020)渝0237民初472号民事判决。
再审案件受理费7028元,由再审申请人C某某、L某某、F某某、C某某、C某某、H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3-18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1)渝0237财保3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予申请人(原被保全人)重庆市万州区博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其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2-07 |
9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渝0237民初425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7373441.27 | 一、原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被告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增加工程款1258000元,并在其承建的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原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被告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工程款利息,其利息计算为:从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以22336115.8元的80%即17868892.6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1日,以1710278.04元的80%即1368222.4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6年11月17日至2019年6月1日,以7233958.82元的80%即5787167.0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7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1日,以5450448.05元的80%即4360358.4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
三、驳回原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83421元,减半收取141710.5元,由原告负担91000元,被告负担5071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者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1-19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渝0237民初362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万州区博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775 | 驳回原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8064元,减半收取4032元,保全费2775元,均由原告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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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W某某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17 | |
2 | 民事裁定书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重庆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9-09-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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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渝02民终543号 | 被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2 | -- | (2024)渝0237民初24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3 | -- | (2023)渝0236民初332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J某某,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奉节县人民法院 | 2024-01-26 | |
4 | -- | (2024)渝04民终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5 | -- | (2024)渝04民终24号 | 被告 | -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6 | -- | (2023)渝0237民初139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C某某 被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7 | -- | (2023)渝0237民初139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C某某 被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8 | 合伙协议纠纷 | (2023)渝0236民初332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J某某,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奉节县人民法院 | 2023-11-27 | |
9 | 合伙协议纠纷 | (2023)渝0236民初332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J某某,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奉节县人民法院 | 2023-11-27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渝0237民初139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C某某 被告: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