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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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更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更多 | 15000 | 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4-11 | 劳动保障监察惠人社劳监罚字〔2024〕第001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支付申请人工资21642.67元,承担本次执行费用。 | --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咸秦劳人仲案字〔2022〕第413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3)第760-1号、(2023)第760-2号 | --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8-23 | 〔2023〕第760-1号,〔2023〕第760-2号 | |
4 | 违反税收管理规定 |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2023818对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元。 | 50 |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2023-08-18 | 皋税一分简罚〔2023〕3551号 | |
5 | 违反税收管理规定 |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2023817对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元。 | 50 |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2023-08-17 | 皋税一分简罚〔2023〕3539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刘钢工程款254000元及利息(以254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20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刘钢因本次诉讼支出的代理费15000元;三、驳回原告何刘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68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何刘钢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668元及保全费202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668元及保全费20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8-09 | 〔2022〕苏0581民初14471号 | |
7 | 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 本局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减免,本局最终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更多 | 15000 | 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5-08 | 宿区人社察罚字2023第5号 |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申请强制执行 | --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2022〕苏0591民初2982号 | |
9 | 未按规定依法存储融创观澜壹号室内精装修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且以上行径经我局责令改正后你单位逾期未改正 ...更多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0.0 ...更多 | 200000 |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28 | 咸秦人社监罚字〔2022〕第007号 | |
10 | 在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区融创观澜壹号项目室内精装修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我局要求报送相关书面材料;拒不履行我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的《责令改正指令书》(咸秦人社监令字【2022】第672号) ...更多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0 | 20000 |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28 | 咸秦人社监罚字〔2022〕第002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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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陕0402执3756号 | 2023-10-07 | 咸秦劳人仲案字(2022)第413号裁决书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苏0706执4656号 | 2023-08-23 | (2023)第760-1号、(2023)第760-2号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苏0581执6353号 | 2023-08-09 | (2022)苏0581民初14471号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苏0591执233号 | 2023-01-12 | (2022)苏0591民初2982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5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2)苏0506执恢709号 | 2022-11-04 | (2021)苏0506民初1622号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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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6998 | (2024)苏0682执2632号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 | 4000 | (2024)陕0402执1094号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3 | 290000 | (2024)苏0682执1474号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3-15 |
4 | 220000 | (2024)苏0682执1345号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3-12 |
5 | 83957 | (2024)苏0682执1304号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3-11 |
6 | 257439 | (2024)苏0682执679号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1-31 |
7 | 298656 | (2024)陕0113执1661号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8 | 169078 | (2024)苏0682执336号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1-18 |
9 | 54812 | (2023)苏0585执4546号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3-10-20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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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606821600)登字﹝2023﹞第12120133号 | 登字 | 登字 | 2008-03-06 | 2099-12-31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
2 | ﹝06820363﹞登字﹝2022﹞第11140282号 | 登字 | 登字 | 2008-03-06 | 2099-12-31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
3 | ﹝苏﹞JZ安许证字﹝2010﹞064010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 2022-02-22 | 2025-04-18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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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6民终155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06 |
2 | 合同纠纷 | (2023)苏07民终495号 | 被告 | - | -- | 准许上诉人江苏五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4376元(江苏五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2188元,由上诉人江苏五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4-17 |
3 | -- | (2023)苏0682执1935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俊恩建材有限公司本次执行申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4-17 |
4 | -- | (2023)苏0682民初1923号 | 被告 | 原告: 通州区金沙和协建材经营部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通州区金沙和协建材经营部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0元,由原告通州区金沙和协建材经营部承担。 ...更多 | 2023-04-12 |
5 | -- | (2022)苏0506执恢70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苏0506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04-1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591执23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591民初298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03-27 |
7 | -- | (2023)苏0682民初364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16108 | 一、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41610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416108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403408元自2022年2月15日起,12700元自2022年11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上述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70元、保全费2601元,由被告深装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3-03-08 |
8 | -- | (2022)苏1202民初5593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泰州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167.42 | 被告泰州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税金25167.42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泰州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泰州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交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1-17 |
9 | -- | (2022)苏0682民初555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2-12-14 |
10 | -- | (2022)苏0581民初1447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W某某,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23000 | 一、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工程款254000元及利息(以254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20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因本次诉讼支出的代理费15000元;三、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68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H某某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668元及保全费202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668元及保全费20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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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票据纠纷 | 无锡景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2-0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纠纷 | 无锡景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D某某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22-12-04 | |
4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L某某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1-05-11 | |
5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L某某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L某某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0-08-02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 | X某某、L某某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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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682民初544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2 | -- | (2024)苏0602民初3973号 | 其他 | 原告: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F某某,J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3 | -- | (2024)苏0602民初3973号 | 其他 | 原告: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F某某,J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4 | -- | (2024)苏0602民初3973号 | 其他 | 原告: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F某某,J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5 | -- | (2024)苏0682民初3530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市金帆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6 | -- | (2024)苏0682民初3530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市金帆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7 | -- | (2024)苏1202民初214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8 | -- | (2024)苏0602民初3973号 | 其他 | -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9 | -- | (2024)苏0682民初3530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市金帆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2024-06-03 | |
10 | -- | (2024)陕0402民初4136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南通市深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