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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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3-11-06 | 普2301100099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欠付原告新郑市恒发水泥厂货款本金54 940元(若被告在2022年12月10日之前将本金支付清,被告无需支付利息。若被告逾期,则被告应以未付款项为本金,自2022年11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倍的标准支付利息损失至债务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若被告未按时、足额清偿,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1948元,减半收取计974元,由被告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因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付,被告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 | --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2022〕豫0192民初5718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1.支付租金4203771.7元及后续占用租金。2.返还租赁物,扣件123169个,接头1690个,不能返还的按照市场价格赔偿。3.支付违约金,自2022年9月2日以4203771.7元为基数开始计算。4.一审诉讼费14805元,保全费5000元。 ...更多 | --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4-12 | 〔2022〕豫0311民初6419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网上立案编号【Z10491238600408】。被告应自2022年8月起至2022年10月,每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77482.03元;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更多 | --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2-06 | 〔2022〕粤0604民初7173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详见判决书 | --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1-28 | 〔2021〕豫0191民初32046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网上立案编号【Z10521226623482】。 | --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2-09-13 | 〔2022〕粤0605民初19089号 | |
7 | 建设单位已按时足额拨付所需工资款项入该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已登记清楚,但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创宏公司)无故不按时发放工资,导致工人聚集反映诉求,对我区当前社会安定祥和形势造成恶劣影响。欠薪金额22(万元) ...更多 | -- | -- |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1-08-05 | -- | |
8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佛山市建筑不良行为公示 | -- | 佛山市住建局 | 2021-07-19 | -- | |
9 | 不按规定登记来沪人员信息 | 处罚结果:罚款二百元 | 200 |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 2021-03-30 | 徐公行罚决字〔2021〕100632号 | |
10 | 1.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扣5分 | -- |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1-03-25 | -- |
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企业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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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合格供应商 | 给予停止投标资格处理。 | 2023-03-23 |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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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81073 | (2024)豫0122执3060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5-22 |
2 | 12364350 | (2024)黑10执136号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6 |
3 | 1092667 | (2024)豫0103执3083号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4 | 486620 | (2024)粤0512执89号 |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5 | 1340938 | (2024)粤0604执4083号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6 | 170000 | (2024)豫0182执853号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2024-03-06 |
7 | 925001 | (2024)豫0103执1944号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8 | 1368249 | (2024)豫0103执1347号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4-02-07 |
9 | 9894357 | (2023)粤0311执4453号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 2023-10-08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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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Y33101070047167 | 食品经营许可 |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5-26 | 2026-05-25 |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D231491516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更多 | 2016-03-14 | 2025-10-27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3 | 沪市静安路占许受(2024)05007号 | 上海市路政管理行政许可证 | 无 | 2024-05-20 | 2024-08-17 |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 |
4 | (沪税长一)许变准字﹝2023﹞第(48)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2-0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 |
5 | (沪)JZ安许证字﹝2016﹞011993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许可 | 建筑施工 | 2023-06-02 | 2026-06-01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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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604执保2095号 | 被申请人 | - | -- | 对被申请人X某某、佛山市景美市政工程有限公、何准奇、广东培英绿岛幼教机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迈力体育服务有限公司、F某某、D某某、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嘉凯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汇启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Q某某、C某某、W某某、T某某、T某某、S某某、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W某某,G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H某某、X某某、L某某、M某某、P某某、深圳市东出口时装有限公司、Z某某、D某某、W某某、佛山市禅城区谦得苑贸易经营部、Z某某、顺德区北滘镇华泳饮品店、广州中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佛山市拾叁街区酒吧有限公司、佛山市演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L某某、T某某、佛山市原珍餐饮有限公司、W某某、A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佛山铂晟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绿地投资有限公司、Z某某在欠款金额(具体金额如附表合计金额所示)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5-25 |
2 | -- | (2022)沪0105民初1655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X某某 | 116000 | 一、被告L某某、X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6,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116,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0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94.4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197.20元,由原告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106.40元,被告L某某、X某某负担1,090.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9 |
3 | 其他 | (2023)粤0604执764号 | 其他 | - | 9404022.26 | 本院在执行融科能源系统(广东)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2022)粤0604民初4234号民事判决中,扣划被执行人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726598.13元。该款缴纳本案执行费49174元,退申请执行人融科能源系统(广东)有限公司4677424.13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3-0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05民初1602号 | 被告 | 原告: 东台市溱东镇德之惠建材经营部 被告: 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东台市溱东镇德之惠建材经营部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2-20 |
5 | -- | (2023)粤0604执保584号 | 被申请人 | - | 4793117.94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793117.94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2-20 |
6 | 合同纠纷 | (2022)粤06民终17589号 | 被上诉人 | - | 14074511.63 | 建大公司上诉请求:一、改判创宏公司对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判项承担付款责任;二、判令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勋贤公司、创宏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创宏公司应对勋贤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1.从各方的真实意思角度理解合同,创宏公司作为涉案工地总包方,勋贤公司作为劳务分包方,按照交易惯例,涉案租赁材料应为创宏公司进行租赁。本案中虽以勋贤公司的名义进行租赁,但是款项来源于创宏公司。即创宏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勋贤公司,勋贤公司将款项再支付给建大公司。因此创宏公司的保证方式应为连带保证。2.根据三方签订合同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创宏公司应对勋贤公司欠付建大公司的租赁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连带保证责任应为创宏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已经预见到,创宏公司作为有资质的公司,其真实意思表达应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3.退一步讲,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将创宏公司承担的保证方式理解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创宏公司对勋贤公司欠付建大公司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1月1日之后,创宏公司对勋贤公司欠付建大公司的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案中,建大公司与勋贤公司经结算(该结算并非最终结算)确认在交易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共产生租金2775750.33元;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共产生租金605258.08元,双方确认的未退材料款为300293元,共计905551.08元。建大公司与勋贤公司交易中累计产生租金与赔偿款为3681301.41元。勋贤公司、创宏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之前付款金额共计1571000元,于2021年1月1日之后付款金额共计1350000元,共计付款金额为2921000元。因勋贤公司、创宏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付款1350000元已经足以偿还2021年产生租金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款905551.0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为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应视为勋贤公司、创宏公司先偿还了创宏公司需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款项,后偿还创宏公司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款项。二、即使按照一审法院判决思路,创宏公司应当对一审判决中第一判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三方签订的《钢管架材料租赁合同》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每月25日之前乙方将上月所产生的租金80%支付给甲方,剩余20%在结算完后15日内进行支付”。本案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共产生租金2775750.33元,该款项由创宏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按照结算条款中约定,其中有555150.07元创宏公司应在结算后的15日内进行支付完毕,应支付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创宏公司支付的款项中依次进行抵扣后,创宏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款项经后期付款后仍剩余460008.41元,即一审判决的第一判项。建大公司在二审法庭调查期间发表补充上诉意见称:一、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在本案中,一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演绎推理,从而得出“对于民法典实施前后产生的债务的担保责任亦应分别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论述是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创宏公司对勋贤公司与建大公司签订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合同履行期间虽然跨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但双方未约定本案的保证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应为连带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为一般担保。合同签订时,根据当时法律规定创宏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不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再次将该担保责任认定为一般担保责任。一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但是该规定的理解应当为在民法典实施后,对于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规定。而第三编第四章为“合同的履行”,第五章为“合同的保全”,保证合同属于民法典的第三编第十三章。因此,一审法院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更多 | 2022-12-29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执19842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2)粤0604执1984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1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执19457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2)粤0604执19457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1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4执235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1)粤0604执2357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15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4执23570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1)粤0604执2357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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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北京京纬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1-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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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04民初757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开元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6-28 | |
2 | -- | -- | 被上诉人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3 | -- | (2024)豫01民终7324号 | 被上诉人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4 | -- | (2024)豫01民终7324号 | 被上诉人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5 | -- | -- | 被上诉人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6 | -- | (2023)沪0105民初24754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筑通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7 | -- | (2024)沪0105民初254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8 | -- | (2024)沪0105民初101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9 | -- | (2024)沪0105民初254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10 | -- | (2022)粤0604民初33048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耀恒博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