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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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JZ安许证字﹝2017﹞18022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正常延期 | 2023-04-18 | 2026-06-25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D237047968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 批准从事建筑业企业经营业务 | 2024-01-09 | 2029-01-09 |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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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791执209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0-30 |
2 | -- | (2023)鲁0724民初461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 | 驳回原告H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63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9-11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2)鲁0724执保1583号 | 申请人 | - | 703749.79 | 冻结被申请人C某某银行存款703749.7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0-24 |
4 | 合同纠纷 | (2022)鲁0783执411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9-05 |
5 | -- | (2022)鲁0791执2045号 | 被执行人 | - | 700000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C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银行存款7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C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价值相当的财产。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扣押)不动产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扣押。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8-29 |
6 | 合同纠纷 | (2022)鲁0783民初4170号 | 被告 | 原告: 寿光德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50000 | 一、被告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支付原告寿光德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费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6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寿光德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3元,保全费570元,由被告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将判决款项打入原告确认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寿光德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账号:9070××××1923,开户行: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五里墩支行)或寿光市人民法院本案专案账户。逾期未履行的,应当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其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7-14 |
7 | 合同纠纷 | (2022)鲁0783执保1297号 | 其他 | - | 55000 | 冻结被保全人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的银行账户存款55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其他财产权冻结期限为三年。申请保全人如需续行财产保全,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2-06-14 |
8 | 合同纠纷 | (2022)鲁07民终228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200元,由上诉人山东大东管道穿越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3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791民初125号 | 被告 | 原告: 潍坊市春成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604988.89 | 一、被告C某某支付原告潍坊市春成物资有限公司货款604988.89元及利息(自2021年3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息0.68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潍坊市春成物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50元,保全申请费3695元,共计13845元,由潍坊市春成物资有限公司负担655元,被告C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负担131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30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791民初125号 | 被申请人 | - | 634988.89 | 冻结被申请人C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名下银行存款634988.89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更多 | 2022-0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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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鲁0724民初226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F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山东省水文中心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2 | -- | (2024)鲁07民终3599号 | 上诉人 | -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3 | -- | (2024)鲁0724民初226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F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山东省水文中心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4 | -- | (2024)鲁0782民初741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炳毅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5 | -- | (2024)鲁0724民初835号 | 被告 | 原告: 临朐县茹家庄村民委员会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3-22 | |
6 | -- | (2024)鲁0782民初741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炳毅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3-11 | |
7 | -- | (2024)鲁0782民初741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炳毅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8 | -- | (2023)鲁0783民初1237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F某某,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山东省水文中心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9 | -- | (2024)鲁0724民初835号 | 被告 | 原告: 临朐县茹家庄村民委员会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10 | -- | (2024)鲁0782民初741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炳毅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