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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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1-25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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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24202396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 首次申请 | 2020-11-06 | 2025-11-06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东国税许准〔2016〕50550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更多 | -- | 2099-12-31 | 武汉市东西湖区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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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鄂潜江法执字第0044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汉江中民一终字第0013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9-15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鄂汉江中民一终字第00133号 | 上诉人 | - | 89804.92 | 一、撤销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14)鄂潜江民初字第01279号民事判决;
二、Y某某赔偿Z某某49217.10元;
三、湖北江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赔偿Z某某40587.82元;
四、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具有给付内容的事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60元,减半收取680元,由Y某某负担272元,湖北江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204元,Z某某负担20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15元,由湖北江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6-03 |
3 | 其他 | (2014)鄂东西湖执字00071号 | 申请人 | 被告: L某某 | -- | 冻结被执行人L林仕华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4-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