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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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116民初3716号 | 被告 | 原告: 济南市寨里镇风机厂 被告: S某某,S某某,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 | -- | 准许原告济南市寨里镇风机厂撤回对被告S某某、S某某、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的起诉。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13元,保全费320元,共计533元,由原告济南市寨里镇风机厂负担 ...更多 | 2021-07-12 |
2 | 其他 | (2021)鲁0116执保767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日起至2022年7月日止。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7-02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鲁0305执148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作出的(2019)鲁0305民初1875号民事裁定书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7-22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鲁0305民初1875号 | 原告 | 原告: 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 被告: Y某某,S某某 | 34000 | 一、被告Y某某向原告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支付安装费34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5元,由原告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负担259元,被告Y某某负担6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