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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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单位施工的福门华府城市森林花园项目的电焊作业申请人马某庆、吴某功未持证上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应予处罚。 ...更多 | 对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处以20000元的罚款 | 20000 | 白银市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0-17 | 白城建罚决字〔2022〕第04-06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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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42527 | (2024)甘0103执1281号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2 | 244096 | (2024)甘0103执1156号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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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138548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2020-07-24 | 2099-12-31 | 兰州市商务局 | |
2 | 62040223004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在检验有效期内,规范使用并做好日常维修保养。 | 2023-08-03 | 2024-08-02 | 白银市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916200002243401004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对外劳务合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砖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更多 | 2024-03-22 | 2050-06-01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甘建服﹝2023﹞228号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更多 | 2023-11-17 | 2024-12-31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6204022023003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在检验有效期内,规范使用并做好日常维修保养。 | 2023-07-11 | 2024-07-11 | 白银市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6204020230027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在检验有效期内,规范使用并做好日常维修保养。 | 2023-06-20 | 2023-06-20 | 白银市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620402023002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在检验有效期内,规范使用并做好日常维修保养。 | 2023-06-20 | 2023-06-20 | 白银市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甘外资审16002号 | -- | 新办境外放款登记 | -- | 2016-02-03 | 外汇局甘肃省分局 | |
9 | 甘外资审16001号 | -- | 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 -- | 2016-02-03 | 外汇局甘肃省分局 | |
10 | 甘建公告〔2017〕15号 | -- | 建筑施工 | -- | 2099-12-31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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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甘05民终1450号 | 被上诉人 | - | 1382857.53 | 一、撤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2023)甘0503民初524号民事判决;
二、甘肃波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向天水天天诚商贸有限公司支付1382857.53元。
三、驳回天水天天诚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802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9010元,由甘肃波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020元,由甘肃波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20 |
2 | -- | (2023)甘0103财保30号 | 被申请人 | - | 170934.16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0934.16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冻结)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385元,由申请人四川天圣防火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1-28 |
3 | -- | (2023)甘01民终6814号 | 上诉人 | - | 241482 | 一、撤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1)甘0103民初519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维持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1)甘0103民初519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上诉人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被上诉人Y某某赔偿各项损失的60%,即241482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4356元,由上诉人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22 |
4 | -- | (2023)甘05民终867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23)甘0502民初1号民事判决;
二、由Q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J某某支付劳务施工工程款及材料费共计870869.96元;
三、驳回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一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0828元,由J某某负担32470.5元,Q某某负担835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828元,由J某某负担32470.5元,Q某某负担835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27 |
5 | -- | (2023)京0106民初638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521.37 | 一、被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钢材款1000521.3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945521.37元为基数,自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起至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止;以1445521.37元为基数,自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起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止;以1345521.37元为基数,自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止;以1145521.37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止;以1045521.37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起至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止;以1000521.37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均按照年4.05%标准计算);
二、对上述第一项付款责任,被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被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11.35元,由原告甘肃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负担13.79元(已交纳),由被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负担6897.5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30 |
6 | -- | (2023)甘0104民初832号 | 被告 | 原告: 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1713843.11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83990元;二、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的逾期付款损失26630.11元,后被告Y某某以欠付货款1683990为基数,按年利率5.55%的标准向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三、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3223元;四、驳回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被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1995元,由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2399元,被告Y某某负担959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08 |
7 | -- | (2021)甘0103民初519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241482 | 一、被告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Y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20741元;
二、被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Y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20741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56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1742.4元,由被告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06.8元,由被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担1306.8元。此款项已由原告Y某某预付,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8 |
8 | -- | (2023)甘0103财保12号 | 其他 | - | 74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4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冻结)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3-22 |
9 | -- | (2022)甘0103民初451号 | 被告 | 原告: 甘肃东盛泰建筑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911383.78 | 被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甘肃东盛泰建筑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费911383.78元及资金占用费(以欠付租金为基数,自2019年12月6日起,按照LPR的1.5倍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76元,由被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7 |
10 | -- | (2022)甘0103民初6074号 | 被告 | 原告: 彭州市桂花镇玉龙青筒土陶厂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彭州市桂花镇玉龙青筒土陶厂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43元,由原告彭州市桂花镇玉龙青筒土陶厂承担。 ...更多 | 2023-03-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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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H某某 |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14 | |
2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H某某 |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20 | |
3 | 裁判文书 | 劳动争议纠纷 | 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2021-07-0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2021-03-28 | |
5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美钢紧固件有限公司,安徽胡商物流园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9-23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安徽胡商物流园有限公司,J某某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15-09-09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企业借贷纠纷 | 安徽胡商物流园有限公司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5-07-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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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甘0502民初330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天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2024-11-23 | |
2 | -- | (2023)甘01民终1058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被告: 兰州亚圣建材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3 | -- | (2023)甘01民初42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甘肃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4 | -- | (2023)甘01民终931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被告: 安宁君嘉建材经销部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25 | |
5 | -- | (2023)川0182民初57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6 | -- | (2023)川0182民初57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7 | -- | (2023)甘0502民初3306号 | 其他 | -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8 | -- | (2023)甘01民终6065号 | 被告 | 原告: 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J某某,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C某某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31 | |
9 | -- | (2023)甘0103民初667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被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爱心托老所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10 | -- | (2023)甘01民终6814号 | 原告 | 原告: 甘肃建达海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被告: Y某某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