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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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保承诺不实 | 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依法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建筑市场主体失信预警 ...更多 |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09-30 | -- | |
2 | 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的弄虚作假行为 | 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依法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建筑市场主体失信预警。 ...更多 |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09-30 | -- | |
3 | 监理的儿少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违法行为 | -- | -- | 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8-12 | 冀建建市函〔2019〕53号 | |
4 | 重大事故 | 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工程监理责令停业整顿60日的行政处罚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9-07-08 | 建督罚告字〔2019〕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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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2140042105101Z100097 | 工程设计资质增项 | 工程设计资质增项 | 2020-04-30 | 2025-04-30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132140042106111Z100015 | 工程勘察资质变更 | 工程勘察资质变更 | 2020-05-26 | 2025-05-26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132140042311171Z100105 | 工程设计资质首次申请 | 工程设计资质首次申请 | 2023-11-30 | 2028-11-29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132140042206011Z100028 |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变更(其他变更) |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变更(其他变更) | 2020-05-26 | 2025-05-26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保建消验字﹝2021﹞第008号 |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新建设计研发基地-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消防验收合格 | 2021-04-07 | 2099-12-31 |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冀人防建监资字第122号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 1.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6B级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2.经审查合格,资质延续五年。 ...更多 | 2021-03-24 | 2099-12-31 |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7 | 132140042205271Z100041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变更(其他变更)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变更(其他变更) | 2020-04-30 | 2025-04-30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132140042204021Z100034 | 工程设计资质增项 | 工程设计资质增项 | 2020-04-30 | 2025-04-30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9 | 冀保莲池税第一分局准〔2019〕52886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11-1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西关税务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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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冀06民终5371号 | 上诉人 | - | 898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4688元,由上诉人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8160元,上诉人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260元,上诉人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826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4 |
2 | 合同纠纷 | (2020)冀06民终2395号 | 被上诉人 | - | 85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25元,由上诉人大午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14 |
3 | 其他 | (2018)冀0602民初1177号 | 被告 | 原告: 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829000 | 一、被告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质量所受损失364500元;
二、被告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质量所受损失464500元;
三、驳回原告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592元,由原告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8385元,被告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427元,被告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37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3 |
4 | 合同纠纷 | (2019)冀06民辖终9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4-16 |
5 | 其他 | (2014)新民初字第1377号 | 被告 | 原告: 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600000 | 一、冻结被告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6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房屋产权人为担保人保定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财产坐落于百花东路658号的房屋一套(产权证号:保定市房权证字第U2013000**号)。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六个月,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原告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申请续行保全。如逾期未申请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本裁定送达后即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4-09-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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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2023)冀06知民初180号 | 被告 | 原告: 济南三星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正日照明有限公司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8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冀06民终5371号 | 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冀06民终5371号 | 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天颐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