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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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 | --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7-14 | 〔2016〕鄂0625民初2045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7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6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0-12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8 | --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9-06-10 | 〔2019〕鄂0625执608号 | |
7 | 其他规避执行 | -- | --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9-03-26 | 〔2019〕鄂0625执368号 | |
8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7-09 | -- | |
9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7-07-10 | -- | |
10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4-07 | 〔2017〕鄂0625执24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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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7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1-07-06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0-10-12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08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8-07-09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7-07-10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7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16-11-10 |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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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625执恢202号 | 2023-07-14 | (2016)鄂0625民初2045号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鄂0625执608号 | 2019-06-10 | (2018)鄂0625民初176号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3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全部未履行 | (2017)鄂0625执243号 | 2017-04-07 | (2016)鄂0625民初906号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4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鄂0625执88号 | 2016-02-01 | (2015)鄂谷城冷民初字第00310号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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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鄂0625民初92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68500 | 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H某某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金485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合计68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5元减半收取计242.50元,由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56。上诉人也可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给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签收本判决书后,视为已向当事人送达了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 ...更多 | 2021-05-31 |
2 | 其他 | (2020)鄂0625刑初2号 | 被告 | - | 60000 | 一、被告单位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G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2019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履行。)
三、责令被告单位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及被告人G某某支付拖G某某S某某1伟Z某某等38名工人工资(详见清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0-07-09 |
3 | 合同纠纷 | (2019)鄂0625民初705号 | 被告 | 原告: 谷城县宏德金属有限公司 被告: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80000 | 一、解除原告谷城县宏德金属有限公司与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书》;
二、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租用原告谷城县宏德金属有限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位于谷城县冷集镇隋洲村2组面积为2300平方米的土地返还给原告。
三、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谷城县宏德金属有限公司支付从2015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的土地租金80000元。
四、驳回原告谷城县宏德金属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38。上诉人也可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给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签收本判决书后,视为已向当事人送达了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 ...更多 | 2019-10-30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鄂0625执608号 | 被执行人 | - | 170000 |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价值170000元的财产(含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有价证劵、到期债权及合法收益等)。查封、扣押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6-11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0625民初17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100000 | 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Z某某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4月26日起按双方约定的年利率15%标准计付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襄阳万山支行,账号:17×××56。上诉人也可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给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06-08 |
6 | 其他 | (2016)晋1022民初字第13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323360 | 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32336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4倍支付自2015年4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止的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50元,由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5-10 |
7 | 其他 | (2015)鄂谷城民二初字第00348-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郭昌群,S某某,G某某,C某某 | 2300000 | 一、对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G某某、C某某所有的价值230万元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到期债权等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扣押(详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变卖、转让、抵押、赠予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原告J某某提供担保的坐落在谷城县城关镇谷丰路11号建筑面积为127.45平方米的房屋、别克牌轿车一辆(车牌号鄂f×××××)和H某某自愿用其坐落在谷城县城关镇县府街57号建筑面积为90.39平方米的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变卖、转让、抵押、赠予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败诉方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1-04 |
8 | 其他 | (2015)鄂谷城民二初字第00348-3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郭昌群,S某某,G某某,C某某 | 2300000 | 一、对被告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G某某、C某某所有的价值230万元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到期债权等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扣押(详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变卖、转让、抵押、赠予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原告J某某提供担保的坐落在谷城县城关镇谷丰路11号建筑面积为127.45平方米的房屋、别克牌轿车一辆(车牌号鄂f×××××)和H某某自愿用其坐落在谷城县城关镇县府街57号建筑面积为90.39平方米的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变卖、转让、抵押、赠予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败诉方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1-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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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借款合同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21-03-10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9-05-09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9-04-28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8-09-04 | |
5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8-07-08 | |
6 | 执行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8-04-1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G某某、S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8-02-25 | |
8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9-17 | |
9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9-12 | |
10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G某某、G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6-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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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鄂0625民初159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被告: G某某,S某某,湖北融汇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9-11-27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被告: G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8-11-27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G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8-05-29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鄂0625民初18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S某某,G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7-17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7-10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G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6-27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鄂0625民初1346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S某某,L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5-28 | |
8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谷城县财政局 被告: G某某,G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4-05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S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G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6-11-14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谷城昌群铸造有限公司,S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16-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