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16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7-30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11030257524687XY | 营业执照 | 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011-04-28 | 2061-04-27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5民初17463号 | 原告 | 原告: 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410059 | 一、安徽康来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10059元;
二、驳回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87元,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3468元(已交纳),由安徽康来药业有限公司负担291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780元,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424元(已交纳),由安徽康来药业有限公司负担35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715元(已交纳),由安徽康来药业有限公司负担228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2-07 |
2 | 其他 | (2017)豫0323民初1781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洛阳新菲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森特煤焦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洛阳新菲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8684元,减半收取4342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7362元,由原告洛阳新菲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7-12-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安徽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