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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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处罚事由(案由):船舶、海上设施未经许可从事海上施工作业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 | 中山海事局 | 2023-12-27 | 海事罚字2023090901025711 | |
2 | 2022年05月07日,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电厂北路中铁大桥局珠海黄茅海跨海通道T4合同段搅拌站,当事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行为,涉案车船号为湘AA8725,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件图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10000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1-17 | 粤珠交罚〔2023〕00271号 | |
3 | 2022年05月07日,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电厂北路中铁大桥局珠海黄茅海跨海通道T4合同段搅拌站,当事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行为,涉案车船号为湘AA8725,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件图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10000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1-17 | 粤珠交罚202300271号 | |
4 | 违法占地 | 处以每平方米19元罚款,罚款金额合计69183.94元。;处罚类别:其他-拆除;罚款;罚款金额(万元):6.918394 ...更多 | 69184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19-12-31 | 穗规划资源从资罚〔2019〕620号 | |
5 | 但该厂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罚款1万元 | 10000 | 枞阳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4-05 | 枞环罚〔2017〕014号 | |
6 | 见处罚结果 | 当事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7XXX2N,法定代表人徐X法,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迎江路40号。当事人负责施工的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SG02标于2015年5月开工,合同工期790天,合同价41959万元,主要有官岭山隧道、瓯江特大桥、六岙隧道、江北岭隧道等工程。其中瓯江特大桥为全线控制性工程,全长1193.72m,起止里程为DK004+158.745-DK005+352.465。该项目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获得,并通过内部议标授权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当事人2015年3月16日成立浙江乐清湾铁路SG02标项目经理部(不具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负责组织该标段施工,项目经理焦X鹏,联系电话:1801301XX99。2016年7月29日21时06分左右,由当事人承建的浙江乐清湾铁路工程SG02标,在瓯江特大桥18墩平台(永嘉县境内)改造施工过程中,XGCl30履带式起重机拔除18墩平台第63号钢管桩时,导向滑轮饼脱落砸中地面作业人员刘X望,导致其受伤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9月1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函〔2016〕118号文件对《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72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当事人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我局于2016年9月21日收到批复文件,并于2016年9月26日对该事故责任案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浙江乐清湾铁路SG02标项目经理部未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员工未严格执行在每月28日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未按照规定检查导向滑轮支撑座,从而未能及时发现导向滑轮支撑座开口变形增大的隐患,致使2016年7月29日由中铁大桥局四公司承建的浙江乐清湾铁路工程SG02标,在瓯江特大桥18墩平台改造施工过程中,XGCl30履带式起重机导向滑轮饼脱落砸中地面作业人员刘X望,导致其受伤抢救无效死亡,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佐证:一、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函〔2016〕118号”批复文件及《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72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证明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焦X鹏询问笔录1份以及事故调查报告所附焦X鹏询问笔录2份、刘X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负有设备设施隐患排查职责,但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更多 | -- | 市安监局 | 2016-12-13 | 温安监管罚〔2016〕22号 | |
7 | 见处罚结果 | 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城法处字[2015]第502-005号当事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001261,法定代表人:袁先留,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15年12月23日对你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泥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15年12月23日,你单位在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SG16标段工程施工中,设置在工程DK48+576处北侧的泥浆池发生泄漏,有50方(干方量)泥浆溢出到瓯江口起步区在建瓯锦大道北侧土地上。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具体有以下证据为凭: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2份,证明你单位有处置建筑泥浆的行为,泥浆池发生泄漏,有泥浆流出道瓯江口起步区在建瓯锦大道北侧土地上。2、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未经核准处置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SG16标段工程中产生的泥浆及实际已处置方量。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机关于2015年12月24号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城法告字[2015]第502-005号),你单位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现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更多 | -- | 区城管执法局 | 2015-12-24 | 温城法处字〔2015〕第502-005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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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43468 | (2024)粤0705执2217号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 | 7795 | (2024)粤0705执2216号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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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07370709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8 | 2025-03-31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
2 | 宁07370710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8 | 2025-03-31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
3 | 东市监特登准字﹝2024﹞Z8025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起重机械,2103105051,在用,起重机械,180512759,在用,起重机械,2012105467,在用 ...更多 | 2024-04-19 | 2099-12-3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粤交航政函﹝2024﹞168号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汾南水道水乡大道慢行系统完善工程施工项目延期续办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2024-04-11 | 2024-07-15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
5 | 宁07370708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8 | 2025-03-31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
6 | 起17苏JX10808﹝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2023-08-31 | 2099-12-31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盐自然资临﹝2022﹞第54号 | 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工程(三标段)施工便道 | 2022-11-02 | 2025-04-30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起17苏JX10809﹝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2023-08-31 | 2099-12-31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起17苏JX10810﹝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2023-08-31 | 2099-12-31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宁07370711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8 | 2025-03-31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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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2071民初19419号 | 被申请人 | - | 27868.42 | 对被申请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27868.42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6-20 |
2 | -- | (2023)浙1082执15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申请执行人临海市杜桥宏日物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29 |
3 | -- | (2023)浙0282民初3831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易纬管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宁波易纬管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66元,减半收取计133元,由原告宁波易纬管业有限公司负担,交纳本院 ...更多 | 2023-04-19 |
4 | 合同纠纷 | (2022)浙1002执4379号 | 其他 | - | -- | -- | 2023-03-07 |
5 | 其他 | (2023)沪03民辖终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2-17 |
6 | 合同纠纷 | (2022)浙1002民初4714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64元(原告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1-06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111民初3269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71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1711元,由原告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10-2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111执23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苏0111执233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0-13 |
9 | -- | (2022)粤01民终19238号 | 被告 | - | -- | 准许上诉人广东源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7773.56元,减半收取13886.78元,由上诉人广东源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10-09 |
10 | 合同纠纷 | (2022)浙1002民初3686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75元(原告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浙江丰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9-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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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务合同纠纷 | C某某,X某某,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安徽华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78号松芝万象城4幢、5幢D-1111室),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安徽华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78号松芝万象城4幢、5幢D-1111室),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迎江路40号)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W某某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22-07-06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9-11-25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9-11-25 | |
7 | 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1-28 | |
8 | 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1-26 | |
9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 H某某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2012-11-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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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424民诉前调3023号 | 被申请人 | -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2 | -- | (2024)苏0192民初2929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旗全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3 | -- | (2024)苏0192民初2929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旗全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4 | -- | (2024)苏0192民初248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金茂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5 | -- | (2024)粤0117民初237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立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6 | -- | (2023)苏0192民初13009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省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7 | -- | (2023)沪03民终321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华伟机械设备租赁工作室,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8 | -- | (2023)沪03民终321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华伟机械设备租赁工作室,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9 | -- | (2023)沪03民终321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华伟机械设备租赁工作室,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10 | -- | (2023)沪03民终321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华伟机械设备租赁工作室,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