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国家优质工程奖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杨长平
91320116765259428L
518.983767万元人民币
山东省 安徽省 浙江省更多(14)
南京市江北新区园东路38号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工程监理展开
  • 严重行政处罚

    严重行政处罚

    可能会影响企业参与招投标

  • 备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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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网站 28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142

    供应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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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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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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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誉 20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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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1 历史 1 >

行政处罚 7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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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2023年11月份南陵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其他
扣0.50分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5
--
2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其他
项目考勤信用评价扣分0.25分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28
--
3
《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其他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02
苏苏常住建罚决2023105号
4
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其他
扣0.5分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8
--
5
南陵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其他
监理单位信用总扣分0.5分
--
芜湖市住建局
2022-12-16
--
6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其他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2-17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7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其他
列入全省6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通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7-16
苏建函建管〔2021〕336号

信用中国 10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01000557﹞登字﹝2022﹞第10310042号
新标准
登字
登字
2004-08-04
2024-08-03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
﹝01000734﹞公司补﹝换﹞照﹝2020﹞第03260001号
新标准
公司补(换)照
公司补(换)照
2004-08-04
2024-08-03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3
(01160197)公司变更[2017]第04200019号
旧标准
--
企业名称: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24-08-03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化国税 许准 〔2016〕 600031 号
旧标准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0 月n 25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0 月n 25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99-12-31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5
﹝01000732﹞登字﹝2022﹞第10280179号
新标准
登字
登字
2004-08-04
2024-08-03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18)苏10民申257号
申请人
-
--
驳回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8-12-17
2
合同纠纷
(2018)苏10民终1627号
上诉人
-
--
本案按上诉人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2018-05-24
3
其他
(2017)苏1084民初4304号
原告
原告: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康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25000
驳回原告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4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57)。
...更多
2018-02-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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