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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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内墙石膏砂浆抹灰个别强度低。2、屋面保护层局部开裂。3、加强对厨卫间窗口四周预留尺寸的控制。 | 限期整改 | -- |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4-03 | -- | |
2 | 1、临边洞口防护个别缺失或防护不严。2、施工现场存在插排,存在用电安全隐患3、屋面女儿墙防水保护层强度低;4、外窗发泡不密实,个别空洞。 ...更多 | 限期整改 | -- |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3-11 | -- | |
3 |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 对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科信部、贵阳高铁工务段进行约谈 | -- |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3-06-21 | -- | |
4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当事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洋川街道兴隆村集体土地用作临时弃渣场,该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更多 | -- |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14号 | |
5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 | -- |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20号 | |
6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 | -- |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17号 | |
7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当事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用作弃渣场,该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更多 | -- | 绥阳县国土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13号 | |
8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当事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用作临时施工便道,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更多 | -- |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12号 | |
9 |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用作桐新高速三标临时弃土场 | 当事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茅垭镇新乐村集体土地用作临时弃土场,该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更多 | -- |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20号 | |
10 |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修建临时堆料场 | 当事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绥阳县枧坝镇黄鱼村集体土地1304.99平方米,修建临时堆料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限期十五日内恢复1304.99平方米土地原状。 ...更多 | -- |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04-10 | 2023绥自执01字第19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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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9757 | (2024)黔0102执6150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2 | 9892943 | (2024)黔0102执5868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3 | 984978 | (2024)黔0102执5917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4 | 11250000 | (2024)黔0102执5803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5 | 292585 | (2024)黔0102执5426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6 | 5766824 | (2024)黔0402执2547号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7 | 1016251 | (2024)黔0103执5249号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8 | 243873 | (2024)黔0102执4015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9 | 3105978 | (2024)黔0526执2135号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07 |
10 | 403855 | (2024)黔0102执3257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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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5 | 202005 | 准予许可 | 2020-06-02 | 2099-12-31 | 绥阳县交通运输局 | |
2 | C95 | 食品经营许可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19-10-28 | 2024-10-27 |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02003 | 202003 | 准予许可 | 2020-06-02 | 2099-12-31 | 绥阳县交通运输局 | |
4 | 黔GAS-S20230076 | 贵安新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准予许可 | 2023-04-24 | 2099-12-31 |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080801230893786 |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临时用地审批批准 | 临时用地审批 | 2024-01-02 | 2074-01-02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巫山水务许可[2017]66号 | -- | 关于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1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批 | -- | 2099-12-31 | 巫山县水务局 | |
7 | 未填 | --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 | 2099-12-31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仁怀市﹝2023﹞临时008号 | 无 | 准予许可 | 2023-08-10 | 2025-08-09 | 仁怀市林业局 | |
9 | 曲林草许续﹝2023﹞07号 | 渝昆高铁三标二分部江底牛栏江特大桥进场便道、平山横洞工区弃渣场便道、五工区临时炸药库建设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 |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铁二局渝昆高铁三标二分部江底牛栏江特大桥进场便道、平山横洞工区弃渣场便道、五工区临时炸药库建设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铁二局渝昆高铁三标二分部江底牛栏江特大桥进场便道、平山横洞工区弃渣场便道、五工区临时炸药库建设临时占用林地延期的请示》(会林草请〔2023〕217号)及你单位申请延期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决定如下: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22日对你单位提交的中铁二局渝昆高铁三标二分部江底牛栏江特大桥进场便道、平山横洞工区弃渣场便道、五工区临时炸药库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申请,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铁二局渝昆高铁三标二分部江底牛栏江特大桥进场便道、平山横洞工区弃渣场便道、五工区临时炸药库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曲林草许准〔2021〕16号)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会泽县境内集体林地2.5098公顷。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经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核实,渝昆高铁项目建设尚未完成,项目建设工期预期为6年(2021年至2027年),该项目临时使用的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为满足你单位主体工程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20条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准予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曲林草许准〔2021〕16号)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1日止。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建设的内容、地点、性质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要严防森林火灾,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临时使用林地结束后一年内,你单位应当按照恢复方案及时组织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三、该项目在本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的批准期限届满后,项目建设仍未完成,需要继续临时使用的,你单位应当在批准期限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并说明延续的理由。经批准同意延续后方能继续使用。四、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情况及时组织验收。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9月21日 ...更多 | 2023-09-21 | 2025-12-21 |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 |
10 | 市林业园林绿许准[2017]109号 | -- |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二工区项目部: 本机关于2017年7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因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工程在番禺区大石镇群贤路施工的需要,根据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GFHD-1标二工区项目部的申请,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大石站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复函》(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95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427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函〔2016〕39号),《大石站砍伐、迁移树木施工计划》等资料,经现场查看,同意迁移建设用地内香樟、紫荆、鸡冠刺桐、盆架子、人面子等共284株(胸径8-30CM),灌木一批(详见树木迁移清单)。 二、绿化处理应按施工计划实施,处理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绿化处理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场施工,场地不得闲置。本次处理绿化属区属绿化,树木迁移工作须在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实施。绿化迁移单位应制作树木迁移档案,做好迁移树木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迁移树木成活率。因绿化处理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绿化处理须领取园林绿化施工标牌,标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后方可实施。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施工合同或协议到广州市政服务中心(珠江新 城华利路61号)市林业和园林局窗口办理施工标牌。 四、本文为同意处理绿化的行政许可批文,有效期六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tttttttt tttt二○一七年八月一日 ...更多 | -- | 2099-12-31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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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2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四川省桦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3 | 裁判文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C某某 | 曲阜市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4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成都卓润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煜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3-02-12 | |
5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成都卓润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煜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3-02-07 | |
6 | 开庭传票 | 劳务合同纠纷 | 成都卓润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煜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2-10-13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 X某某,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9-01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务合同纠纷 | 成都卓润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煜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8-11 | |
9 | 裁判文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贵州黔鹏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7-24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贵州黔鹏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4-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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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391民诉前调9922号 | 被告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丰舖经贸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易行贸易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鸿顺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丰品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2 | -- | (2024)苏12民终2037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31 | |
3 | -- | (2024)渝87民终2055号 | 被告 | - | 成渝金融法院 | 2024-05-21 | |
4 | -- | (2024)黔0102民初4978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重友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5 | -- | (2024)苏12民终1872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6 | -- | (2024)川0106民初734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东坤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7 | -- | (2024)川0106民初7343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东坤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8 | -- | (2024)川0106民初7343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东坤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9 | -- | (2024)川0106民初7346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东坤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10 | -- | (2024)川0106民初7344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东坤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