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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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第四季度中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屡改屡犯,虽经多次督查仍达不到扬尘治理要求 | 予以通报,提出批评,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 -- |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1-13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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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鲁0116执保2619号之一 | 其他 | - | 120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20万元。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1-23 |
2 | 合同纠纷 | (2022)鲁0116执保2621号之一 | 其他 | - | 65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5万元。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1-23 |
3 | 合同纠纷 | (2021)鲁0116民初455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莱芜水发汶河供水有限公司 | 106000 | 被告济南莱芜水发汶河供水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106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2月11日至2019年8月19日,被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全部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20元减半收取计1210元,诉讼保全费1120元,共计2330元,由被告济南莱芜水发汶河供水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09 |
4 | 其他 | (2021)鲁0116执保20号 | 申请人 | - | 12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2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期限为一年,自冻结措施完成次日起计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1-08 |
5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6执34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4-09 |
6 | 其他 | (2019)鲁01执67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案指定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7-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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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724民初7048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临朐华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2 | -- | (2023)鲁0724民初7049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临朐华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3 | -- | (2023)鲁0724民初7048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临朐华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1-04 | |
4 | -- | (2023)鲁0724民初7049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临朐华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4-01-04 | |
5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1))鲁01民终4384号 | 被上诉人 | -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3 | |
6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1)鲁0116民初455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莱芜水发汶河供水有限公司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