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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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 -- | -- |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12-06 | 鄞州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910号 | |
2 | 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 2000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1-03-24 | 杭拱综执〔2021〕罚决字第08-0034号 | |
3 | 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工程渣土 |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处罚类别1*:罚款 | 3000 |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 2020-11-13 | -- | |
4 | 2020年08月25日01时15分,我局直属中队朱丹、宋文琼、田艳莉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拱墅区杭政储出【2019】23号地块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内容为土方外运和混凝土浇筑,现场有叁台挖机,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壹辆泵车处于运行状态。执法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进行了现场噪音测量,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也无张贴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执法队员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拱综执接调字【2020】第11-234号)和《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拱综执责改字【2020】第11-416号),要求当事人来中队接受处理。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更多 | 案件名称: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被处罚对象名称: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和违则:2020年08月25日01时15分,我局直属中队执法队员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在拱墅区杭政储出【2019】23号地块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当事人的施工位置在地铁4号线桃源街站A出口进行土方外运和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有叁台挖机,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壹辆泵车处于运行状态。我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当事人无法出示有效之夜间作业证明,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区各网点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多 | 50000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0-09-28 | 杭拱综执〔2020〕罚决字第11-0007号 | |
5 | 损害城市道路案 | 处人民币1680元整的罚款 | 1680 |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05-08 | 鄞州综执〔2020〕罚决字第13-0016号 | |
6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施工许可 | --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2020-04-09 | B2ZBJD〔2020〕0004 | |
7 |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罚款人民币玖仟壹佰元 | 9100 |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19-04-19 | 临城法罚字〔2019〕第51005195号 | |
8 |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19-04-08 | -- | |
9 |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 |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8-07-1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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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沪)JZ安许证字﹝2017﹞012218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许可 | 建筑施工 | 2023-05-09 | 2026-05-08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 | D231521787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一级,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劳务分包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级 ...更多 | 2020-06-08 | 2025-06-07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3 | 3100607626 | -- |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 -- | 2099-12-31 | 检验检疫局 | |
4 | 空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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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12民初615号 | 其他 | - | 529717.12 | 一、被告乙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甲公司人民币503464.26元并赔偿逾期利息损失26252.86元(以503464.26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3.8%暂计算至2023年5月24日,此后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仍按前述标准继续计算);
二、被告丙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甲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56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183元,共计7746元,由原告甲公司负担41元,被告乙公司、丙公司负担77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 ...更多 | 2024-02-21 |
2 | -- | (2023)浙0112民初5314号 | 其他 | - | 223895.06 | 一、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A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223895.06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23895.0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计付,自2022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A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29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申请费1674元,由被告B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更多 | 2024-01-31 |
3 | 合同纠纷 | (2021)浙0481民初696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中钦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1-29 |
4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1523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71293 | 一、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L某某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期间停工留薪期工资86130元;
二、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L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4593元;
三、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L某某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9日、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间病假工资5610元;
四、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L某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7480元;
五、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L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7480元;
六、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无须支付被告L某某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间家属护理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23 |
5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0)沪02民终113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12 |
6 | 劳动争议 | (2019)沪0113民初2091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确认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同被告L某某自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6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05)金民二(商)初字第687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宏漕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128950 | 准许原告上海宏漕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79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39.5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920元,合计人民币2,359.50元,由原告上海宏漕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05-08-2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05)金民二(商)初字第687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宏漕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128950 | 准许原告上海宏漕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79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39.5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920元,合计人民币2,359.50元,由原告上海宏漕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05-08-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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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14民初1081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家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6-07 | |
2 | -- | (2024)沪0114民初1081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家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6-07 | |
3 | -- | (2024)沪0114民初1081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家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6-07 | |
4 | -- | (2024)沪0120民初862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5 | -- | (2024)沪0120民初862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6 | -- | (2024)浙0112民初61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龙耀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7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浙0112民初4727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展骧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展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8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浙0112民初4727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展骧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展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沪0112民初4320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宝龙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沪0112民初4320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外高桥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宝龙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3-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