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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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在问题:1、2#楼2层1处配电箱没有重复接地,未接保护零线;2、2#楼2层消防箱内未配置消防软管卷盘。 |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10月24日前整改到位。 | -- | 邯郸市建设局 | 2023-10-25 | -- | |
2 |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噪声污染防治类,违反夜间施工作业制度类 |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叁万元人民币罚款 | 30000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9-20 | 陕A雁塔环罚〔2023〕20号 | |
3 | 2023年07月21日 10时30分至2023年07月21日 11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检查人员在对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12号线05标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开关箱开关进出线接线端带电体明露现象严重;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DJ46-2005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8.1.12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2、砌块码放高度超过规范要求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2.9料具安全防护”的2.9.4砌块、砖块、小钢模应码放稳固,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钢筋盘条码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3、导洞开挖端头临边未做防护;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2.7.1“临边应连续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并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4临边安全防护4.1一般规定:4.1.4 防护设施的立柱、竖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均应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1KN=102KG);4、导洞开挖中板端头临边防护不规范;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2.7.1“临边应连续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并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4临边安全防护4.1一般规定:4.1.4 防护设施的立柱、竖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均应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1KN=102KG);5、高空作业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2.4脚手架作业防护的2.4.18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实,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距墙面距离不得大于200MM,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6、模板支撑体系:支撑架高空作业面为满铺脚手板;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2.4脚手架作业防护的2.4.18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实,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距墙面距离不得大于200MM,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7、电焊机电源线散落地面;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DJ46-2005 7.2电缆线路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鉴于该单位主动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但施工现场存在问题较多,不符合《关于规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二项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决定对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叁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安全隐患;该单位 2023年08月01前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更多 | 对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叁万元(30000.00)人民币的罚款 | 30000 |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3-08-07 | 京建法罚(海建)字2023第610170号 | |
4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 100000 |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3-04-13 | A1142023001 | |
5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 | 55974 | 苏溪镇人民政府 | 2023-03-18 | 苏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28号 | |
6 | 于2021年5月开始,在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情况下,擅自占用义乌市苏溪镇青春村“西张”山场,用于修建施工便道。你(单位)于2021年6月开始,在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情况下,擅自占用义乌市苏溪镇溪北村金甬铁路巧溪大桥隧道口的部分林地,用于修建施工便道。2023年2月20日,江西上饶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江西上饶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赣上饶中心[2023]生态鉴字第73号),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你(单位)修建金甬铁路施工便道,在义乌市苏溪镇青春村“西张”山场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面积0.966亩,在溪北村金甬铁路巧溪大桥隧道口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面积为1.792亩,共计2.758亩,林种为用材林,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估算为27987元。 ...更多 | 1、责令当事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恢复被毁坏的2.758亩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2.758亩商品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玖佰柒拾肆元整(¥55974.00) ...更多 | 55974 | 苏溪镇人民政府 | 2023-03-17 | 苏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28号 | |
7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 | 51388 | 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 2023-03-16 | 义乌廿三里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16号 | |
8 | 于2020年8月开始,在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情况下,擅自挖掘占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塘下店北侧的“樟谷屋”山的部分林地,用于修建施工便道。2023年2月19日江西上饶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江西上饶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赣上饶中心[2023]生态鉴字第80号),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你(单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为2.532亩,林种为用材林,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估算为25694元 ...更多 | 1、责令当事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恢复被毁坏的2.532亩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2.532亩商品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计人民币51388元 ...更多 | 51388 | 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 2023-03-15 | 义乌廿三里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16号 | |
9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整改通知 | -- |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 2022-03-03 | -- | |
10 | 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 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不良信用扣2分。 | -- | 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 | 2018-09-12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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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2023-12-13 |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3-12-20 |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2022-11-04 |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2-11-16 |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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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633249 | (2024)冀02执3710号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9 |
2 | 26896568 | (2024)冀02执1659号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6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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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Y31200140115926 |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2020-06-09 | 2025-06-08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京质监许字﹝2021﹞(门)00429609号-2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3台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同时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更多 | 2021-10-21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陕登KS-01-2305-00073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许可 | 2023-05-24 | 2099-12-31 |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JY32102110005397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注销 | 2023-03-24 | 2099-03-26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京质监许字﹝2022﹞(怀)00402447号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以下1台起重机械设备符合许可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 2022-02-11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京质监许字﹝2022﹞(怀)00403651号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以下1台起重机械设备符合许可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 2022-02-23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13020020160928141006447 | -- | 准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2017-02-13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京质监许字﹝2021﹞(门)00429609号-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3台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同时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更多 | 2021-10-21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京质监许字﹝2021﹞(怀)00434333号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以下1台起重机械设备符合许可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 2021-12-06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京质监许字﹝2021﹞(怀)00435746号-2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以下2台起重机械设备符合许可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 2021-12-20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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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0631执125号 | 其他 | - | -- | 现通知如下:
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法院(2024)陕0631执12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更多 | 2024-04-29 |
2 | -- | (2023)豫16民辖终133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2023)豫1624民初245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6-30 |
3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3)豫1624财保171号 | 被申请人 | - | 800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0万元;二、如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沈丘县百利通建材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3-2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105执保935号 | 其他 | - | -- | -- | 2022-10-17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1012民初5414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扬州春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扬州春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790元,由原告扬州春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8-18 |
6 | 合同纠纷 | (2022)吉0622民初75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吉林省鸿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M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8-08 |
7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陕0113民初1464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8元,减半收取计34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7-29 |
8 | 其他 | (2022)陕7102民初910号 | 被告 | 原告: 渭南渭锋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 原告渭南渭锋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撤诉处理 | 2022-07-1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102民初4618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沈阳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600元,减半收取2900元,退回原告受理费20700元,由原告沈阳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2-07-04 |
10 | 占有保护纠纷 | (2022)京01民终639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6-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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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北铁麦格技术有限公司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2020-09-2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H某某、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9-20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北铁麦格技术有限公司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2020-05-17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2017-08-03 | |
5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Z某某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16 | |
6 | 裁判文书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R某某:本院受理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1-22 | |
7 | 开庭传票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R某某:本院已受理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0-11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Z某某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9-01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K某某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2016-06-29 | |
10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 Z某某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16-0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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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吉0602民初148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2 | -- | (2023)辽0112民初18269号 | 被告 | 原告: 大连跃金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荣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3 | -- | (2024)冀0202民初415号 | 被告 | 原告: 沈丘县亚勃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4 | -- | (2024)陕01民终1514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宇杰建筑工程队,C某某,四川麒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5 | -- | (2024)冀0202民初2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泰安市新成金属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7 | -- | (2024)辽02民终929号 | 被告 | 原告: 大连金勋中铁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05 | |
8 | -- | (2024)陕01民终1517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麒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西安市阎良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宇杰建筑工程队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9 | -- | (2024)陕01民终1513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麒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西安市阎良区宇杰建筑工程队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10 | -- | (2024)陕01民终1512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宇杰建筑工程队,四川麒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