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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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滕世池未记录). |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肆仟元罚款 | 4000 | 岚山区应急管理局 | 2022-11-15 | -- | |
2 | 员工孟理想未取得特种操作证从事高处作业。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20000 | 岚山区应急管理局 | 2022-09-30 | -- | |
3 | 2022年8月24日,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开展省级全域性异地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省第七检查组第17执法组长王旭亮带队一行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进行省级全域性异地执法检查,对该公司相关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相关方单位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员工孟理想未取得特种操作证从事高处作业。以下空白 ...更多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20000 | 日照市岚山区应急管理局 | 2022-09-30 | (鲁日岚)应急罚〔2022〕50号 | |
4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 000罚决定书文号:甬仑市监处罚〔2021〕678号;案件名称:五冶集团000有000司违反特000安全管理规定案;被处罚对象名称:五冶集团000有000司;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永繁;主要违法事实:宁钢公司因生产需要,委托当事人对3转炉汽化烟道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上述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施工,该项目涉及上述2段压力管道,均为压力管道,属于特000,共计630米。2020年9月7日当事人与宁钢公司签订了《000钢铁有000司基建、技改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合同编号20V8BJ037)》,对3转炉汽化烟道升级改造项目承包建设。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于2020年10月30日在网上申请施工前书面告知,由于系统显示其资质过期,当事人施工告知没有通过。由于工期很紧,当事人在未完成书面告知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4日开始,在未经特000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情况下,实施上述2段压力管道现场安装工作。2020年12月4日,当事人再次在原系统申请告之并通过。2020年12月19日,当事人将上述2段压力管道交付给宁钢公司。2020年12月20日,特检院发现当事人未经监督检验已基本完成上述2段压力管道的现场安装,2020年12月21日,特000安全监察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特000安全监察指令书(甬仑市监特令[2020]第013号)》,要求当事人于2020年12月2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上述2段压力管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完成整改。业主方宁钢公司基于生产需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将上述2段压力管道中的蒸汽管道投入生产(已另案处理)。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16日,当事人对上述2段压力管道进行了拆除。2020年12月29日开始,当事人采购材料并重新进行书面告知、申请监督检验,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五冶公司重新安装了压力管道,并经特检院监督检验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报告(编号:DJ-2021-00598),检验结论为合格。当事人对上述2段压力管道进行施工的材料由业主方购买,当事人进行上述2段压力管道改造的施工收入为82536.09元,人工支出为118570元,违法所得为-36033.91元。后续整改新铺设2条压力管道投入材料及辅材、措施机械等40余万元,人工费40余万元,共计80余万元。另经执法人员查询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未发现当事人五冶集团000有000司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000罚过。;000罚种类、依据:违反特000安全管理规定;000罚内容:当事人上述三项行为依法应分别根据《中华人民000000000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综合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等上述裁量情节,根据《中华人民000000000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不予000罚。;000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000罚履行期限:;000罚机关名称:000市北000000管理局;000罚日期: ...更多 | 82536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11-30 | 甬仑市监处罚〔2021〕678号 | |
5 | -- | 合并给予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三伟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安全员王斌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更多 | 2500 |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 2021-11-30 | (冀唐)应急罚〔2021〕工商贸021号 | |
6 | 超过2个月未办理实名制考勤施工单位 | 给予通报批评;扣1分 | -- | 江阴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2019-11-14 | 澄建管〔2019〕13号 | |
7 |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裸土未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主干道路积尘严重。 | 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进行扬尘处罚,并信用扣分。 | --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0-30 | 澄住建质安〔2019〕23号 | |
8 | 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裸土未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主干道路积尘严重。 | 通报批评 | -- | 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2019-10-29 | 澄质安监〔2019〕1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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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34230300406 |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 | 许可 | 2023-03-07 | 2099-12-31 |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
2 | (沪)JZ安许证字﹝2004﹞011184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许可 | 建筑施工 | 2022-07-01 | 2025-06-30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3 | JY33101120031489 | 食品经营许可 | 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5-18 | 2026-05-17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AZXK沪A2020110027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锅炉 | 2020-11-10 | 2025-02-06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3100718876 | -- |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 -- | 2099-12-31 | 检验检疫局 | |
6 | JY33101130012391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19-10-25 | 2024-10-24 |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TS3831N75-2026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 | 2022-10-26 | 2026-10-25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JY33101120031739 | 食品经营许可 | 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6-18 | 2026-06-17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JY33101130012045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 2019-08-01 | 2024-07-31 |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TS3431003-2027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 | 2023-03-07 | 2027-03-06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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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13民初5689号 | 其他 | - | -- | 准许原告某某公司1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某某公司1负担 ...更多 | 2024-04-1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沪0113民初8118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宝树脂(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南宝树脂(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 2020-04-22 |
3 | 其他 | (2018)云25执恢15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07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沪0113民初11103号 | 其他 | - | -- | -- | 2018-09-14 |
5 | 合同纠纷 | (2018)粤0891民初758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上海陇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五份,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08 |
6 | 合同纠纷 | (2018)闽07民终59号 | 被告 | - | 387212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777元,由安徽创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5-25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皖0826民初1112号 | 其他 | - | -- | -- | 2018-05-04 |
8 | 合同纠纷 | (2017)鲁1103民初213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81680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68元,减半收取5984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26 |
9 | 其他 | (2017)云25执9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9-21 |
10 | 合同纠纷 | (2015)闸民三(民)初字第2484号 | 原告 | 原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联合汽车大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23460532.58 | 一、解除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联合汽车大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彭浦镇397街坊27/2丘联合汽车城改扩建(联合汽车广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二、被告上海联合汽车大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款30,426,153.80元;
三、被告上海联合汽车大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违约金(以30,426,153.8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9月22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四、被告上海联合汽车大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损失390万元;
五、确认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就其施工的上海联合汽车广场27/2丘改扩建项目和上海联合汽车广场38丘地块项目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受偿范围限于工程款30,426,153.80元;
六、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第三人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2,605,567.18元;
七、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第三人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损失(1、以22,605,567.18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9月22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以50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9月22日起算至2013年2月7日;3、以60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9月22日起算至2015年12月15日止);
八、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第三人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0万元;
九、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第三人无锡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776,504元;
十、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第三人无锡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1,776,504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9月22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十一、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第三人无锡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10万元;
十二、被告上海联合汽车大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第三人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以欠付工程款30,426,153.80元为限;
十三、驳回原告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十四、驳回第三人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十五、驳回第三人无锡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1,668.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司法鉴定费925,000元(原告五冶上海公司均已预缴)、案件受理费420,157.43元(第三人中富公司已预缴)、案件受理费48,526.80元、司法鉴定费45,000元(第三人恒尚公司均已预缴),由原告五冶上海公司负担90万元,被告联合汽车公司负担735,352.43元,第三人中富公司负担30万元,第三人恒尚公司负担5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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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R某某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海星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4-18 | |
3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W某某,W某某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2022-04-03 | |
4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W某某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2022-04-03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S某某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2021-01-31 | |
6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河南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12 | |
7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河南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03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河南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11-25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渝铭沪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7-08 | |
10 | 裁判文书 | --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德清县人民法院 | 2017-09-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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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13民初1049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 | (2024)沪0113民初1049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3 | -- | (2024)沪0113民初909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福泰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4 | -- | (2024)苏0613民初914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路铁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中蓥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5 | -- | (2024)沪0113民初909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福泰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6 | -- | (2024)沪0113民初10190号 | 被告 | 原告: 聚蚁匠(苏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7 | -- | (2024)沪0113民初10190号 | 被告 | 原告: 聚蚁匠(苏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8 | -- | (2024)沪0113民初1013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斯雅特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9 | -- | (2024)沪0113民初1013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斯雅特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10 | -- | (2024)鄂0107民初109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P某某,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湖北力鑫众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