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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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审合格书中未注明装配式建筑 | 将施工许可证情况函送至蔡甸区行政审批局 | --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2022-12-20 | -- | |
2 | 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施工 | 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图图审单位进行通报,由江汉区建设局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城建局 ...更多 | --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2022-12-20 | -- | |
3 | 图审合格书中未注明装配式建筑 | 将施工许可证情况函送至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 --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2022-12-20 | -- | |
4 | 图审合格书中未注明装配式建筑 | 将施工许可证情况函送至青山区行政审批局 | --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2022-12-20 | -- | |
5 | 考勤不合格 | 对关键岗位人员提出预警 | -- |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0-26 | -- | |
6 | 考勤率不合格 | 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理。记入9月份黄石市建筑市场不良信用行为考核记录分值2分。 | -- |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0-26 | -- | |
7 | 2022年4月14日下午17时35分左右,市区500MW高效硅异质结太阳能电池项目-厂房二、35KV变电站、甲类库/固废项目两名省外技术人员接劳务分包单位中澳电子系统工程(江苏)有限公司通知后来宣。两人抵宣前未按照宣州区来宣人员通行政策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进行隔离。4月16日,接到相关报告后,我局立即督促项目按疫情防控政策安排两名人员进行了隔离观察,对该工地所有人员进行了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查:两名省外技术人员系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中澳电子系统工程(江苏)有限公司员工,行程码为绿色,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根据公司工作安排从扬州乘坐高铁至宣城站。到宣后,公司宣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向上级专业分包单位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备,安排人员擅自将上述两名员工从宣城高铁站接至生活区安置居住。 ...更多 | 全市通报,责令做出深刻检讨。 | -- | 宣城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2022-05-05 | -- | |
8 | 存在不良行为 | 按照《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予以扣分。 | --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 2021-11-25 | -- | |
9 | 项目总监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 对监理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记5分处理。 | --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1-07-14 | 宣公管函〔2021〕26号 | |
10 | 在中梁·龙玺台项目中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0年6月1日在中梁·龙玺台项目中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以上违法事实有如下证据:住建移交材料,事故调查报告,询问笔录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 ...更多 | 200000 | 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 | 2020-10-28 | (湾)城管(住建)罚决〔2020〕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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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420100000004105454 | -- | 注销 | -- | 2099-12-31 |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 | |
2 | 12420098000001666292 | -- | 注销 | -- | 2099-12-31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 |
3 | E242026454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 增项 | 2022-06-30 | 2027-06-30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932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延续 | 2023-05-23 | 2026-05-23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鄂自资规乙字23420009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乙级资质延续 | 2023-02-22 | 2027-12-31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
6 | 12420098000001488293 | -- | 变更 | -- | 2099-12-31 |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 | |
7 | ﹝鄂﹞市监许准字﹝2021﹞132730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11-11 | 2026-11-10 |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 |
8 | 空 | -- | 服务事项 | -- | 2099-12-31 | 市规划局 | |
9 | A242001116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 增项 | 2020-08-05 | 2025-08-05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0 | 42100020230302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保利·公园壹号六期(二)项目设计单位 | 2023-03-02 | 2099-12-31 |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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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115民初3622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19 |
2 | -- | (2023)鄂0115民初361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19 |
3 | -- | (2023)鄂0115民初362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19 |
4 | 合同纠纷 | (2021)鄂10民终198号 | 被上诉人 | - | 1898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97元,由上诉人G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1 |
5 | 合同纠纷 | (2020)宁0122民初3482号 | 被告 | - | 280000 | 一、被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原告宁夏中地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预付款26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宁夏中地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反诉被告宁夏中地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反诉原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2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四、驳回反诉原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1380元,由被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945元,原告宁夏中地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负担7435元;
反诉案件受理费7785元(已减半收取),由反诉被告宁夏中地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负担130元;反诉原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6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二审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如实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或经营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2-29 |
6 | 其他 | (2020)鄂05民终1907号 | 第三人 | - | 5087731 | 一、撤销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18)鄂0502民初3015号民事判决书。
二、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X某某工程款2543865.5元,并以2543865.5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23日(含本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我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含本日)起至清偿债务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段计算支付X某某利息损失。
三、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668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司法鉴定费200000元,合计301683元(X某某均已预交),由X某某负担230722元,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09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4210.92元,由X某某承担27600元,由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负担26610.92元。上述费用由当事人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09 |
7 | 合同纠纷 | (2020)鄂1083民初1055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湖北教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 | 394200 | 一、被告湖北教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鉴定费189866元;
二、被告G某某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13元,减半收取3606.5元,其中原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869.5元,被告湖北教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负担17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0 |
8 | 其他 | (2020)宁0122民初3482号 | 被告 | 原告: 宁夏中地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被告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0 |
9 | 其他 | (2020)鄂0106民初3583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7-27 |
10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8)鄂0502民初3015号 | 第三人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827731 | 一、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支付原告X某某工程款2413865.5元,并以2413865.5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23日(含本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我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含本日)起至清偿债务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段计算支付原告X某某利息损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X某某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68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司法鉴定费200000元,合计301683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X某某承担230722元,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承担70961元,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清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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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茂隆凯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奥特莱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11-1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茂隆凯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奥特莱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7-10 | |
3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湖北奥特莱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16 | |
4 | 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湖北致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奥特莱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4-16 | |
5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致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奥特莱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0-25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致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奥特莱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8-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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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0-1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3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鄂0115民初608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3-08-04 | |
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鄂0115民初608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3-08-04 | |
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鄂0115民初608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3-07-19 | |
6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鄂0115民初608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3-07-19 | |
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鄂0115民初608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3-07-19 | |
8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鄂0115民初608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3-07-19 | |
9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皖0210民初140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芜湖县梁硕置业有限公司 |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 2023-04-18 | |
10 | 服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