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诏城管审字﹝2021﹞第18号 | 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办结决定书 | 同意 | 2021-10-28 | 2099-12-31 | 漳州市诏安县城市管理局 | |
2 | 913506026668744098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销售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城市绿化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物业管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建设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2-04-18 | 2037-10-17 |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3506075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2024-01-03 | 2026-03-14 |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 |
4 | QYB_XCQSGJ20231031004 | 公司变更 |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销售代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物业管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械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3-10-31 | 2037-10-17 |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闽交运管许可漳字350602201857号 | 关于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的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22-09-23 | 2026-09-22 | 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陕0723执553号 | 申请人 | - | -- |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723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16日结案 ...更多 | 2022-06-1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陕0723民初163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洋县戚氏街道办事处五郎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 | 2022-01-21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1825民初607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旌德分公司,L某某 | 597462 | 一、被告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F某某各项损失597462元;
二、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488元(原告F某某预交6790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8903元,被告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7585元;安徽三康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费3400元,由被告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31 |
4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1民初5807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处 | 217500 | 一、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74000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43500元;
二、驳回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63元,由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0-30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皖1825民初12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旌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公司 | 134203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医疗费等损失100000元;
二、被告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34203元;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C某某对被告L某某、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旌德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C某某负担30元,被告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430元;重新鉴定的鉴定费260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30元,被告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25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2 |
6 | 合同纠纷 | (2021)闽06民终772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980元,减半收取5490元,由上诉人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03 |
7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1民初494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217500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设备款174000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43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563元,减半收取为2281.5元,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2-26 |
8 | 合同纠纷 | (2021)闽06民终406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830元,减半收取4915元,由上诉人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2-0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622民初2281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603000 | 驳回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30元,减半收取计4915元,由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4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闽0603民初2198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0000 | 准许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计1450元,由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9-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C某某、C某某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9-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闽05民终586号 | 上诉人 | -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2 | 合同纠纷 | (2023)闽0504民初4173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3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合同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4 | 合同纠纷 | (2023)闽0504民初2634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闽0322民初3733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6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上诉人 | -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7 | 其他 | -- | 被上诉人 | -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8 | 健康权纠纷 | (2021)皖1825民初607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旌德分公司,L某某 | 旌德县人民法院 | 2021-11-05 | |
9 | 健康权纠纷 | (2021)皖1825民初607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旌德分公司,L某某 | 旌德县人民法院 | 2021-11-05 | |
10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581民初5807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处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21-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