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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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浮市伊顿实验学校三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基础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后续施工的行为 |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云浮市伊顿实验学校三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未按照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行为。我局依法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罚款。 ...更多 | 10000 |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2-01 | 云建质罚20233号 | |
2 | 云浮市伊顿实验学校三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基础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后续施工的行为 |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云浮市伊顿实验学校三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未按照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行为。我局依法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罚款。 ...更多 | 10000 |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2-01 | 云建质罚〔2023〕3号 | |
3 | 容西片区D单元安置房及其配套设施D标段17-02#住宅楼及周边地库监理不合格 | 罚款70万元 | 700000 | 容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08-24 | 容执新交罚决字〔2021〕04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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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30000D00000000004422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1993-10-18 | 2099-12-31 |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空 | -- |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代建,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技术及科技的开发、咨询及中介服务。 ...更多 | -- | 2099-12-31 |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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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云民申740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0-07-24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云0112民初12556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770000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70000元元及该款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50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L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04 |
3 | 合同纠纷 | (2019)云0112执601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2执60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1-11 |
4 | 合同纠纷 | (2018)云0111民初9747号 | 第三人 | 原告: 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新利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朱丽 | 1322301.2 | 一、被告昆明新利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61150.60元;
二、被告昆明新利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661150.60元为本金,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
三、被告Z某某对被告昆明新利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驳回原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55元,由被告昆明新利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Z某某承担8527.50元,由原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52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03-27 |
5 | 其他 | (2018)云01民终6224号 | 被上诉人 | - | 1716444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248元,由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1-25 |
6 | 合同纠纷 | (2017)云0112民初9235号 | 被告 | - | 300000 | 一、原告(反诉被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2017年9月30日起解除;
二、原告(反诉被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被告(反诉原告)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押金150000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约补偿金150000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859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反诉被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反诉案件受理费1650元(被告已预交),由原告(反诉被告)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18-06-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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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云0112民初2205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5-06 | |
2 | 劳动争议 | (2022)云0112民初2205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
3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2021)云0112民初983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9-13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云01民终6224号 | 被上诉人 | -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06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7云0112民初9235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菲林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