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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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由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泗水县无穷食品(泗水)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卸料平台搭设不牢固,高处作业人员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违反《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之规定,经过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并视违法情节,拟予以30000元的处罚。 ...更多 | 责令立即整治,并视违法情节处以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 | 30000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5-29 | 泗建罚2023022号 | |
2 | 处罚理由: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 | 处罚结果:立即整治并处3万元罚款;救急渠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泗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 ...更多 | 30000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3-10 | 泗建罚2023001号 | |
3 | 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2019年1月-7月支出伙食费、部分差旅费等合计54990.72元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而是以收款收据(42份)代替发票使用,属于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更多 | 对该公司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 | 1500 |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2019-10-29 | 漳税三稽罚〔2019〕90003号 | |
4 | 于2019年3月5日在黄岛区墨香路东、黄海路北剑桥小镇项目施工工地现场,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更多 | 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19-03-20 | 青黄综法罚字〔2019〕第20190066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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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JZ安许证字﹝2004﹞00016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05-13 | 2025-05-12 |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2 | EZA-S2022-00069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安装高度﹝米﹞:34.4 | 2022-11-23 | 2099-12-31 |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EZA-S2022-00070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安装高度﹝米﹞:28.8 | 2022-11-23 | 2099-12-31 |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EZA-S2022-00068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安装高度﹝米﹞:40 | 2022-11-23 | 2099-12-31 |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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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闽0624财保12号 | 申请人 | - | 7739606 | 被申请人宁波奉天海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在诏安县人民法院(2021)闽0624执2214号案件中的执行款7739606元暂缓发放。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12-24 |
2 | 其他 | (2020)闽0624执2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1-11-29 |
3 | 其他 | (2020)闽0624执71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1-11-29 |
4 | 合同纠纷 | (2021)闽06民再21号 | 上诉人 | - | 9631019.75 | 一、撤销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2020)闽0624民再2号民事判决;
二、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宁波F某某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8415795.86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段计算,其中1124452.62元自2019年6月16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3645671.62元自2020年6月15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3645671.62元自2021年6年15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
三、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6月15日支付宁波F某某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1215223.89元,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驳回宁波F某某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7537.01元,由上诉人被上诉人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负担8769.01元,宁波F某某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8768元;一审案件受理费89021元由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负担69346元,宁波F某某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96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29 |
5 | 合同纠纷 | (2020)闽0624民监1号 | 被告 | - | -- |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20-09-09 |
6 | 其他 | (2019)闽0624民初2278-3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奉天海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诏安县总医院 | -- | 一、查封S某某址于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中山西路109号的房产【诏房权证南私字第××号(1-4层混合结构,占地面积1121.39平方米,建筑面积1390.91平方米)、诏房权证南私字第××号(3-4层混合结构,占地面积1354平方米,建筑面积2167平方米)、诏房权证南私字第××号(1-2层混合结构,占地面积80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27.64平方米)】,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S某某址于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中山西路10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诏国用(2011)字第11545号,地号6-9-3999,使用权面积4240.50平方米】,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0-12 |
7 | 合同纠纷 | (2019)鲁0211民初172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 | 99399 | 一、被告G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租赁费99399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5元,由被告G某某、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9 |
8 | 合同纠纷 | (2019)鲁0211民初192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G某某,H某某 | 134000 | 被告G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材料费13400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80元,由被告G某某、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9 |
9 | 合同纠纷 | (2019)鲁0211民初1718号 | 被告 | 被告: 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 | 636509 | 一、被告G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黄岛区X某某建筑机具租赁处租赁费324106元、返还原告修理扣件所用人工费1120元;
二、被告G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黄岛区X某某建筑机具租赁处架管9250米、扣件49434个,如无法返还则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11283元(9250米*8元/米+49434个*4.8元/个);
三、驳回原告黄岛区X某某建筑机具租赁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65元,由被告G某某、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9 |
10 | 合同纠纷 | (2019)鲁0211民初772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Z某某 | 134036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租赁费112894元;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Z某某钢管2603米,如无法返还则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824元(2603米*8元/米=20824元);
三、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Z某某套管106个,如无法返还则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18元(106个*3元/个=318元);
四、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上述未返还钢管2603米、套管106个的租赁费(钢管单价0.006元/天/米,套管单价0.0035元/天/个,自2018年12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或实际支付赔偿款之日);
五、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81元,减半收取1490.5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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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潍坊市万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青岛中益轩保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闽0206民初1892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市桥生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3-03-21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闽0624民初12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奉天海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3-02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闽06民再21号 | 上诉人 | -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0 | |
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宁波奉天海供氧净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诏安县总医院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2019-12-10 | |
7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9)鲁0211民初1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青岛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Z某某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19-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