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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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准予许可 | 2021-07-30 | 2099-12-31 | 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桐梓天池三号4#、5#楼塔吊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准予许可 | 2023-05-05 | 2099-12-31 | 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J7090001122502 | -- | 同意变更基本账户 | -- | 2036-09-26 | 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 |
4 | 瓮林复〔2018〕2号 | -- | 一、同意该建设项目临时采砂场占用珠藏镇新兴村集体林地面积0.1112公顷。临时占用林地的具体地点、位置和范围详见贵州翌龙系项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X941瓮安县上角柒至茶园(上角柒至木引槽段)公路改(扩)建临时采砂场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其附图。n二、项目建设必须在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内施工,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土石方的调配管理,具备条件的地段,对占用林地的表土层应予剥离堆放,并用于恢复时覆土,提高林地生产力。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需要采伐的,必须按现行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同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防治超范围使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发生森林火灾,防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和污染森林环境的行为发生。n三、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从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临时占用林地需要延续使用的,你公司应当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并提供有效临时占用林地有关批准文件及新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依法再行审批。临时占用期满后,你公司应立即按《X941瓮安县上角柒至茶园(上角柒至木引槽段)公路改(扩)建临时砂场项目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将临时占用林地交还林权权利人继续从事林业生产。n四、接受珠藏镇林业站对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 ...更多 | -- | -- | 瓮安县林业局 | |
5 | 空 | -- | 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 | 2017-06-29 | 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6 | j7090001122502 | -- | 同意变更基本账户 | -- | 2036-09-26 | 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 |
7 | 91520500314228825H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14-10-23 | 2099-12-31 |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准予许可 | 2020-12-07 | 2099-12-31 | 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JZ第201809期 | --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nn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nn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nn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nn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更多 | -- | -- |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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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黔0322执异23号 | 第三人 | - | -- | 准许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撤回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08 |
2 | 其他 | (2022)黔0581执保103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上述保全措施的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期满后需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未向本院申请的,期限届满则保全措施的效力消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特此通知! ...更多 | 2022-03-04 |
3 | 其他 | (2022)黔0322财保12号 | 申请人 | - | 9000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贵州正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蟠龙支行(帐号:8200××××3294)银行存款4500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贵州正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梓支行(帐号:9520××××9043)存款4500万元。
三、查封被申请人贵州正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桐梓县九坝镇“天池三号”旅游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号:2019-520322-70-03-355469)第29栋、30栋、36栋、37栋共412套住房及物管房一套。
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期限为二年。
(以上第一、二、三项以4500万元为限,具体保全内容以执行结案通知书为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轮候保全的,本裁定自在先保全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3-03 |
4 | 其他 | (2021)黔2725民初4710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 331435.88 | 一、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331435.88元;
二、驳回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46元,由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负担313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至本院。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133元,本院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满后的七日内通过本院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预缴上诉费(按件计收的全额交纳上诉费,财产类案件按不服判决部分的金额计算交纳)。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生效后,若义务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权利人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2-01-04 |
5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12民初2253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令H某某,L某某 | 128970 | 一、被告L某某欠原告M某某工程款128970元(其中被告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工程款27194.26元内承担支付责任),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M某某利息(以12897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10月20日计算至128970元付清时止);
三、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4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该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在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民初1410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42643 | 冻结案外人W某某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账号为62×××47账户内的存款142643元,冻结的期限为1年(从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2年5月30日)。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5-3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104民初3391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711934 | 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Z某某、贵州三棵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11934元的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09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104民初3391号 | 被申请人 | - | 711934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Z某某、贵州三棵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11934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11 |
9 | 合同纠纷 | (2021)黔27民终244号 | 上诉人 | - | 353333.33 | 一、维持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2020)黔2725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2020)黔2725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案件受理费9427元,由贵州黔中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127元,由C某某、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3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600元,由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300元,由贵州黔中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03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黔27民终1293号 | 上诉人 | - | 409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24元,由上诉人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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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返还原物纠纷 |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赫章县人民法院 | 2022-10-1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返还原物纠纷 |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赫章县人民法院 | 2022-07-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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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黔2702民初683号 | 被告 | 原告: 福泉市恒信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 | (2024)黔2725民初447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贵州汇阳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3 | -- | (2024)黔2725民初447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贵州汇阳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黔2725民初201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M某某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黔2725民初217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M某某,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3-08-09 |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黔2725民初201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M某某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3-06-26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黔2601民初4648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凯里东方城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凯里市人民法院 | 2023-06-20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黔2601民初4648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凯里东方城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凯里市人民法院 | 2023-06-06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黔2726民初573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独山县下司镇人民政府,独山县下司镇财政所 | 独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4-07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黔2725民初659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瓮安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3-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