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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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9月1日,位于2019年3月27日,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昌粤木制品厂开展执法检查。经查,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昌粤木制品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更多 | 罚款:1.5万元 | 15000 |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 2019-05-08 | 明应急罚〔2019〕合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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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粤0606行初738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昌粤木制品厂 被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000 | 驳回原告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昌粤木制品厂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昌粤木制品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