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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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 --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9-05 | 鼓市监(温泉)企吊010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11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13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31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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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闽0181执450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24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91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6250 | 一、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D某某劳务报酬16250元;
二、驳回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元,公告费560元,均由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8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闽0102民初132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陈乃旺,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90993.87 | 一、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L某某借款本金290993.87元,并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L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自2019年1月7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2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27 |
4 | 劳动争议 | (2019)闽0181民初7045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C某某,L某某 被告: 陈乃旺,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城头中心小学 | 130000 | 一、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G某某、L某某、C某某工资款13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8年9月30日起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
二、驳回G某某、L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51元,由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5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闽0181民初308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陈乃旺,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 | 800000 | 一、被告C某某、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Z某某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8年10月23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C某某、L某某追偿;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96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790元,由被告C某某、L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共同负担12706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3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闽0111民初3830号 | 其他 | - | -- | -- | 2018-08-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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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11-15 | |
2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8-23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务合同纠纷 | 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6-14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务合同纠纷 | 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5-31 | |
5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C某某,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4-19 | |
6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L某某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2019-09-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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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5-08 |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5-08 |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福建深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