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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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237004118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勘察、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增补 | 2023-11-23 | 2024-11-23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TS1837351-2026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设计生产许可 | 压力管道 | 2022-02-27 | 2026-02-26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B237004118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勘察、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增补 | 2023-11-23 | 2024-11-23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S15098002 |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2-11-25 | 2024-11-27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B237004118001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1-07-09 | 2026-07-09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高新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39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7 | 鲁建许公告﹝2023﹞69号 | 核准2023年第九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含部下放)的单位名单 | 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 | 2023-07-25 | 2028-07-25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空间规资第2021004号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 | 2021-01-12 | 2025-12-31 |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91370700493817261Y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种设备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1998-01-05 | 2099-12-31 | 潍坊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鲁自资规乙字23370088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2023-02-14 | 2027-12-31 |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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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鲁07民终117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20 |
2 | 劳动争议 | (2020)鲁0791民初2646号 | 原告 | 原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14976 |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G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1497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30 |
3 | 劳动争议 | (2020)鲁0791民初883号 | 原告 | 原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33483.82 | 一、原告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告G某某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29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G某某赔偿金24155元;
三、原告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G某某支付带薪休假待遇9328.82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1 |
4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开商初字第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000 | 准予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11-03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4)奎商初字第92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潍坊大元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5-07-13 |
6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潍商终字第195号 | 第三人 | - | 320000 | 一、撤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014)奎初字第93事判决;
二、准许L某某撤回本案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100元减半收取3050元,均由L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5-04-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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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06立4802号 | 原告 | 原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2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华远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山东畅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8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鲁07民终9359号 | 被上诉人 | -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8 | |
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鲁07民终9359号 | 被上诉人 | -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20 | |
5 | 劳动争议 | (2022)鲁07民终1177号 | 上诉人 | -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1 | |
6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4-08 | |
7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8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20)鲁0791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
9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