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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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111236 | (2024)鲁0104执恢111号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2 | 29369232 | (2024)鲁1324执恢160号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2024-02-06 |
3 | 83464704 | (2024)鲁02执恢2号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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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103执异153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4-24 |
2 | -- | (2023)鲁0103执异1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4-24 |
3 | -- | (2023)鲁0212执异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变更青岛盈海茂业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院(2021)鲁0212执429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2-15 |
4 | 合同纠纷 | (2022)津02民终5698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津0103民初1574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6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2-09-22 |
5 | 合同纠纷 | (2022)鲁01执34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11 |
6 | 追偿权纠纷 | (2022)鲁0102民初6418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S某某,崔禾惠,S某某 | 686258878.62 | 一、被告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388878.62元;
二、被告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利息、罚息(以43897.63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52.24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违约金及利息、罚息计算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
三、被告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S某某、崔禾惠、S某某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原告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淮海建设集团公司在中铁十一局新建贵南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应收账款33420万元、对中铁十八局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的应收账款35167万元在上述一、二项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标号为05*-*-*-*985);
五、驳回原告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50元,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被告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S某某、崔禾惠、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0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2)鲁0102民初6409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S某某,崔禾惠,S某某 | 388878.61 | 一、被告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388878.61元;
二、被告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利息、罚息(以43897.63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52.2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38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41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违约金及利息、罚息计算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
三、被告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S某某、崔禾惠、S某某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50元,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S某某、崔禾惠、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503民初1074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天正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山东天正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L某某的起诉 ...更多 | 2022-05-20 |
9 | 合同纠纷 | (2022)鲁01民终1697号 | 被上诉人 | - | 19820000 | 一、维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2民初1154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及案件受理费部分,即:“一、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给付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借款本金1982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给付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利息(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0年5月8日止以198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止以198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05%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193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负担”;
二、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2民初11545号民事判决第三、四、五项,即:“三、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给付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复利(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止以每月拖欠的利息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四、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给付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逾期利息(自2021年4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982万元与上述第二项判项数额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4.35%上浮30%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五、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对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的上述一、二、三、四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复利(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止以每月拖欠的利息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自2020年5月6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止以每月拖欠的利息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5.05%计算;自2021年4月7日起至利息付清之日止,以原审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05%上浮30%计算);
四、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逾期利息(自2021年4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98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05%上浮30%计算);
五、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对本判决第一、三、四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013元,由被上诉人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4-11 |
10 | 合同纠纷 | (2021)鲁02执恢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4-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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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2 | 执行文书、拍卖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山东纳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握美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J某某、L某某、T某某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3-0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4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5-29 | |
5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4-26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7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C某某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6-27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鲁德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6-20 | |
9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31 | |
10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C某某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1-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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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W某某,C某某 被告: 山东东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津0103民初18326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3-29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津02民终5698号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01 | |
4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S某某,C某某,S某某,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07-27 | |
5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某某,C某某,S某某,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07-27 | |
6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S某某,C某某,S某某,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
7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禧实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S某某,C某某,S某某,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润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2)鲁0102民初6418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淮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物资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2022-06-13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天正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2022-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