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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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G20210923135 | 新设立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1-09-23 | 2026-09-23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91340200MA2RFK6G0J | 营业执照 | 企业名称: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三山时代广场C1-122号 法定代表人:艾明 注册资本:2000 企业类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城市园林绿化;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销售;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水电安装;装饰材料、五金、家具、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8-01-12 | 2068-01-11 | 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空 |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 --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 |
4 | ﹝皖﹞JZ安许证字﹝2021﹞03049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1-01 | 2024-10-31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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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皖02民终2672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020)皖0207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
二、鸠江区星期天宾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余款10000元及利息(以欠付余款为基数自2020年6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
三、驳回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元,由鸠江区星期天宾馆负担55元,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0元,由鸠江区星期天宾馆负担110元,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0元。(一、二审诉讼费均已由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交,鸠江区星期天宾馆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将上述应负担的诉讼费165元支付给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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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皖02民终2672号 | 上诉人 | -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3 | |
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皖0207民初3460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鸠江区星期天宾馆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8-20 | |
3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皖0207民初3460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鸠江区星期天宾馆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