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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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4-19 | 其他变更 | -- | -- |
2 | 2017-04-19 | 期限变更 | 2017-04-01 | -- |
3 | 2016-04-13 | 其他变更 | -- | -- |
4 | 2016-04-13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铝合金门窗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城市水域治理服务;道路卫生保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