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 | -- | 天津市水务局 | 2023-05-23 | 津水综〔2023〕21号 | |
2 | 检测报告出具不规范 | 认定上述家企业一般不良行为一次,扣分分次,公开期限一年,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推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更多 | -- | 天津市水务局 | 2023-05-23 | -- | |
3 | 检测报告出具不规范 | 天津市水务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任追究(约谈),扣1分 | -- | 天津市水务局 | 2023-04-14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20220802145728487903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变更 | 2022-08-03 | 2027-08-02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20220803103900150798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变更 | 2022-08-04 | 2027-08-03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3 | 91130000718397772Y | 营业执照 |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999-11-22 | 2099-12-31 |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津市场监管(西)食许准字﹝2022﹞第05594号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准予通知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 | 2022-11-18 | 2027-11-17 |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津西税)许变准字(2022)第(315)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22-07-1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 |
6 | 20220104085538082678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2022-01-04 | 2099-12-31 |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 |
7 | 冀发改投资〔2014〕599号 | -- | 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初步设计 | -- | --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8 | 120020231110057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同意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单位甲级资质 | 2023-11-29 | 2028-11-28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9 | 20231214143557283715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变更 | 2023-12-15 | 2028-12-14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10 | 津水许可﹝2023﹞166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许可 | 2023-03-29 | 2028-03-28 | 天津市水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劳动争议 | (2019)津0105民初1466号 | 其他 | - |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 2019-04-23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津01民终9082号 | 上诉人 | - | 126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140元,由上诉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2-13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津0105民初354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1260000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赔偿原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产损失126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08元,鉴定费5643元,由被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8 |
4 | 劳动争议 | (2018)津0105民初61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2-22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津0105民初6492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427200 | 准许原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7708元,全部退还原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多 | 2017-12-2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晋01民终号979号 | 其他 | - | -- | -- | 2017-07-06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冀0633民初12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Z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137780.55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Y某某58569.82元、赔偿原告Z某某73210.73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原告Y某某、Z某某返还被告L某某垫付的押金60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河北水利研究院、L某某在本案不负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Y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7元,由原告Y某某、Z某某负担244元,由被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担1610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负担12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19 |
8 | 其他 | (2015)迎商初字第293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源上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分院 | 357697.02 | 被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分院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源上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93538元及违约金64159.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74元由被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分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1-10 |
9 | 劳动争议 | (2014)北民初字第6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34768.76 | 一、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9000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2012年至2013年度冬季取暖补贴335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2012年及2013年6、7月的防暑降温费586.4元;
四、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2012年及2013年1月1日至7月15日的带薪年休假工资935.63元;
五、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2011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15日的休息日加班工资21045.52元;
六、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2011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15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866.2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2-05 |
10 | 合同纠纷 | (2014)北民初字第2214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L某某,Z某某 | 11200 | 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Z某某协助原告将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里1号内203号房屋承租人由被告Z某某变更为原告,如被告Z某某不协助办理,第三人与原告签订《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所需费用有原告承担;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增光里1号楼203号房屋由原告承租。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7-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冀0731民初110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2023-08-08 | |
3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被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8 | |
4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8-13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4-17 | |
6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18)津0105民初354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2-26 | |
7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18)津0105民初354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2-26 | |
8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17)津0105民初6492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被告: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1-02 | |
9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17)津0105民初6492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1-02 | |
10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17)津0105民初6492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