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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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收缴罚款 | -- | 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国税局 | 2018-04-18 | 阿孪国罚〔2018〕17号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收缴罚款 | -- | 原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国家税务局 | 2018-04-18 | 阿孪国罚〔2018〕1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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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国直许受〔2016〕197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2 | 202209 | 2022公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审查延期 | 2022-03-18 | 2025-03-18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巴国直许变更准〔2016〕104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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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内08民终1364号 | 被上诉人 | - | 46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5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04 |
2 | 其他 | (2019)内0802民初540号 | 原告 | 原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 | 46000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46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0元,减半收取计475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2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内0826民初420号 | 被告 | 原告: 巴彦淖尔市兴河水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763700 | 准予原告巴彦淖尔市兴河水建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437元,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由原告巴彦淖尔市兴河水建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719元 ...更多 | 2018-03-06 |
4 | 劳动争议 | (2017)内08民终9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Z某某、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3-16 |
5 | 劳动争议 | (2016)内0824民初82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 | 453828 | 一、被告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Z某某、Z某某、第三人L某某、Z某某丧葬补助金17628元;
二、被告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Z某某、Z某某、第三人L某某、Z某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36200元。
上述给付事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Z某某、Z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Z某某、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1 |
6 | 劳动争议 | (2016)内0824民初841号 | 原告 | 原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 | 驳回原告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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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 | 磴口县人民法院 | 2023-03-01 | |
2 | 保险纠纷 | (2019)内08民终136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 被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19 | |
3 | 保险纠纷 | (2019)内0802民初540号 | 原告 | 原告: 巴彦淖尔市通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