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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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081627 | -- | 建筑工程二级 | -- | --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16111107 | -- |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 -- | --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91230900556100365D | 营业执照 | 76:变更前内容:张西宝;;变更后内容:苏晓晶; | 2022-03-03 | 2030-05-17 |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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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黑0302民初148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七台河市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 | -- | 驳回原告S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15 |
2 | 其他 | (2019)黑0902民初41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七台河市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5.00元,减半收取212.50元,原告W某某承担 ...更多 | 2019-04-29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黑09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张西宝,S某某,七台河市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800000 | 一、被告Z某某、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偿还原告M某某借款本金1015万元,利息150万元,本息合计1165万元;并以本金101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30日起按年利率24%给付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七台河市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700.00元,由被告Z某某、S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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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黑09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七台河市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