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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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人货梯开关箱内漏保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PE线与接地端连接不牢靠。2.北侧脚手架立杆支撑于二层的悬挑板上,且未见复合验算结论;全程31.6m均未设连墙件(至少7处)。3.三层梁板支撑,纵、横向的水平杆、扫地杆均有跳设(至少9处)。4.三层大模板未设配电箱,锯台未设专用开关箱且金属外壳未与PE线连接。5.三层梁板支撑,支撑板的钢管自由端长度实测均在700~750mm,超出规范要求(至少12处)。6.落地脚手架1xA轴内转角处、6xA轴内转角处各少一根立杆。7.落地脚手架操作层未满铺脚手板。8.落地脚手架立杆底端的垫板不达标(现用小木板当底座)。9.外架及卸料平台架开口处未设“之”字斜撑(4处)10.卸料平台四根立杆在而层出均未设连墙件(4处)。11.三层梁板支撑,支撑体系外周圈未设剪刀撑。12.三层梁板支撑,西南角楼梯间的二层休息平台板的支撑通过短木支撑在木檩条上再支撑平台板(未采用可调支撑支托,少2处顶托)。13.三层梁板支撑,扫地杆搭接只用单个扣件,且都集中在同一跨内。14.未见卸料平台架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未书面制止。15.未见卸料平台架安装专项施工方案。16.办公室灭火器压力不足。17.施工现场电缆敷设乱。 ...更多 | -- | -- |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2017-09-14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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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建许20231273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3-12-21 | 2028-12-20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闽﹞JZ安许证字﹝2018﹞07006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注册地址由'上杭县临城镇城北村北环二路5号百科大厦六楼'变更为'福建省上杭县临城镇城北村二环北路6号百科大厦609室'; ...更多 | 2021-06-24 | 2024-06-23 | 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D335015305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更换 | 2024-01-16 | 2024-12-31 | 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D235015308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3-12-21 | 2028-12-20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邵城管建垃决﹝2024﹞005号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决定书 | 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2024-01-29 | 2024-06-30 | 邵武市城市管理局 | |
6 | 91350823593482833E | 登记通知书 | 变更 | 2023-08-04 | 2099-12-31 | 龙岩市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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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7民终1337号 | 被上诉人 | - | 379736 | 一、维持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2021)闽0722民初18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W某某支付工程款189868元”;
二、撤销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2021)闽0722民初18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W某某支付工程款利息,以18986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4月2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766.4元,减半收取计2883.2元,由W某某负担1044.74元,由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38.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22.4元,由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闽0722民初18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9868 | 一、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W某某支付工程款189868元;
二、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66.40元,减半收取计2883.20元,由W某某负担1044.74元,由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38.46元。(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到本院立案庭缴纳应负担的诉讼费,逾期未缴纳,将移送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6-1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521民初5638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巨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泉州巨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泉州巨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多预交的486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8-19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闽民申字第1601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福建省健生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 2015-12-23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4)连民初字第336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健生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 12000 | 驳回原告福建省健生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福建省健生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8-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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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武平县润堡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平县中堡镇人民政府 | 武平县人民法院 | 2024-11-23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L某某 被告: 武平县润堡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平县中堡镇人民政府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3 | -- | --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4 | 健康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武平县润堡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平县中堡镇人民政府生命权 |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5 | 健康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武平县润堡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平县中堡镇人民政府生命权 | 武平县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6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3)闽0824民初217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武平县润堡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平县中堡镇人民政府 | 武平县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14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闽0722民初18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1-06-01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5-25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福建新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Z某某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5-25 |